1.媒體來源: 大紀元
2.記者署名: 英文大紀元Tom Ozimek撰稿/趙鳳華編譯
3.完整新聞標題: 美國法院裁定 21歲以下成年人購槍禁令違憲
4.完整新聞內文:
【大紀元2025年01月31日訊】(英文大紀元Tom Ozimek撰稿/趙鳳華編譯)美國聯邦上訴
法院週四裁定,聯邦政府數十年來禁止向21歲以下成年人銷售手槍的做法違反了憲法,原
因是美國最高法院為限制第二修正案權利設定了更高的門檻。
第五巡迴上訴法院1月30日裁定,聯邦禁止持照槍械經銷商向21歲以下成年人銷售手槍的
法律違反了第二修正案。原因是該禁令與最高法院對「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
」(簡稱「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Bruen)
作出的判決相悖。
2022年6月23日,美國最高法院對「訴布魯恩案」做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最高法
院認為,政府必須證明槍枝管制符合美國的歷史傳統,否則就是違憲的。
第五巡迴法院推翻了地區法院先前禁止向21歲以下成年人銷售手槍的裁決,並命令下級法
院重審,以作出符合憲法的裁定。
「考慮到我國在槍械管制方面的歷史傳統,(該禁令)是違憲的」,第五巡迴法院法官在
裁決中寫道,「我們推翻地方法院的判決,並發回(案件),以便進行與本意見一致的進
一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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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1日,在伊利諾州汀利帕克市,Freddie Bear Sports商店展示著剛被禁止在州
內銷售的攻擊式步槍。這些展示品隨後被員工從貨架上移除。(Scott Olson/GettyImages)
第五巡迴法院考慮的重點是第二修正案是否將21歲以下的成年人納入有權攜帶槍枝的「人
民」之列。根據「訴布魯恩案」的判決,另一個關鍵因素是,美國歷史上是否有限制向這
個年齡段的人群銷售槍枝的傳統。
政府的立場是,有限度的禁令並未侵犯第二修正案所賦予的權利,而且21歲以下的人群不
在這些權利涵蓋的「人民」之列。
「我們駁回這些論點」,第五巡迴法院的法官寫道,政府提供了「極少的證據」證明21歲
以下成年人的持槍權利在開國時期也受到類似的限制。
菸酒槍炮及爆炸物管理局(ATF)是負責執行這項法律的聯邦機構,因此成為此案的被告
。該局未立即回應大紀元的置評要求。
該案的原告之一槍械政策聯盟(Firearms Policy Coalition, FPC)對這項裁決表示讚賞
。
FPC總裁布蘭登‧康姆斯(Brandon Combs)在一份聲明中說,這項裁決是FPC針對「違憲
的『年齡禁槍規定』所取得的另一項重要勝利」。
2020年,一群18到20歲的年輕人與FPC及第二修正案基金會(Second Amendment
Foundation)對年齡禁槍令提出質疑,並對下級法院法官維持該禁令的判決提出上訴。
美國國會最早於1968年通過「綜合犯罪控制與安全街道法案」(Omnibus Crime Control
and Safe Streets Act),規定聯邦禁止向21歲以下的成年人銷售槍械。
責任編輯:李天琦#
5.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5/1/31/n144265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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