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大道六段限速60
拎北行車記錄器GPS實速在60附近
都還會被休旅車逼車
你這個算台灣人素質 優美的夏夕夏景日常啦!
版上還有人嗆拎北 不會騎到60以上70以內哦,怪不得被逼車!
把超速10公里內,視為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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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10公里內,勸導而已不會罰款!
不代表你超速10公里內是理所當然!
結果台灣人的優秀素質直接翻譯-> 我可以超上限10公里內!!(理所當然)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
行為人「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
交通勤務警察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依前揭規定,超速違規取締有10公里之執法寬容值,
低(慢)速車並無執法寬容值之規定
※ 引述《lllll12b56 (張航嘉)》之銘言:
: 常常國道上
: 你只要不是在外線
: 開110擋到GDP開120 130就是被逼
: 各種吧吧吧 要你換車道
: 為什麼大車在國道可以逼車逼得那麼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