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當自家!保時捷違停買飲料 後車過不去被嗆:晚來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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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林冠丞 報導
台南市北區近日發生一起街頭停車糾紛,一名開著保時捷的駕駛行經文賢路買飲料,只是
他卻直接違停在路邊,且佔據約4分之3個車道,使得後方車輛無法正常行駛,氣得狂按喇
叭,沒想到車上的女乘客竟下車理論,更開嗆:「你晚來就錯了」、「叫警察」,場面劍
拔弩張,不過保時捷違停的行為,恐怕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得處6百元
以上、1千2百元以下罰鍰。
有民眾於昨(1)日,在YT頻道「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貼出一段行車
紀錄器,只見一輛保時捷行經北區文賢路某飲料店時,為了方便放女乘客下車買飲料,駕
駛竟想直接停在店門口,但因為此舉造成後方機車、汽車通行困難,只能危險往左切,後
方的汽車駕駛也不斷按喇叭,保時捷只能慢慢往前開。
接著車上的女乘客手持塑膠帶下車,走進飲料店的路上跟後方駕駛對罵,起初駕駛搖下車
窗直言「你不覺得你們家人擋到整條路嗎?」,沒想到此時女乘客竟不覺得有問題,回嗆
「你晚來就錯了,好嗎?」、「叫警察啊,先檢舉再說」、「怎麼樣,我停在旁邊不行喔
,剛剛不是有車子嗎?」
事後網友也群情激憤,紛紛於留言區說明「造成別人行車困擾了欸,臉皮真厚」、「這種
的街上違停的一堆,很常看到,可以叭一整路」、「影片一開始出現的那個變電箱不就可
以插進去,幹嘛硬要停在車道上擋路」。
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車輛違停人行道、紅線,得處6百元以上、1千
2百元以下罰鍰,若違停車輛起駛後發生事故,依第45條第1項第10款,可處6百元以上、1
千8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