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蔡維斌
3.完整新聞標題:
迷信釀悲劇…「挖喉驅魔」害死兒 母判3年半
4.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男子前年行徑異常、不吃不喝,家人以為「卡到陰」,陳父與胞弟涉壓制他讓陳母挖
喉嚨「驅魔」,釀窒息死亡;雲林地方法院認為三人教育水準均不高,認罪且懊悔,依傷
害致死罪判陳母三年半徒刑,陳父與胞弟各判兩年、緩刑五年。
這起駭人「挖喉驅魔」命案發生在雲林縣虎尾鎮,二○二三年間陳男廿九歲,在冷凍工廠
上班,父親是送貨司機、胞弟於養豬場上班,母親為家管,一家人生活單純,當年陳男行
為忽然異常,家人帶他就醫未見好轉,後來四處求神問佛。
判決指出,陳母認為兒子體內卡「壞東西」或被魔鬼附身,以民俗療法處理,一直未能改
善,進一步以暴力方式想驅魔趕走附身;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凌晨,陳男又疑發病,行
為怪異且已多日不吃不喝,家人將他帶到家裡的神明廳進行驅魔儀式,由陳父、胞弟合力
壓制他手腳,陳母再用手伸入其喉嚨,用力欲「抓鬼」,更相信只要掏光陳男的口水,就
可以恢復正常,沒想到陳當場休克窒息,家人發現不對送醫為時已晚,釀成悲劇。
合議庭認為,陳男父母及胞弟教育水準都不高,誤信陳男怪異行為是遭鬼附身,企圖以自
創方式驅魔,欲找回他靈魂,導致陳男呼吸道受傷窒息死亡,三人犯後都坦承犯行、深感
懊悔。
全案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陳母三年半徒刑,驅魔時負責壓制陳的父親、胞弟,各判兩
年徒刑,皆宣告緩刑五年,陳父緩刑條件為向公庫支付廿萬元,提供二四○小時義務勞務
,胞弟則須向公庫支付十萬元,提供二四○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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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挖到掛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