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lanpa (...)
2025-02-03 19:07:00噁男狂戀美女仲介手機背面驚見保險套 跟騷判刑2月
自由 2025/02/03 15:3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男子心儀一名美女房屋仲介,雙方也發生2萬元的財
務糾紛,但女方拒絕男子追求,雙方約出來談判,男子有意無意亮出手機背後的「保險套」
,女方認為對方用保險套暗示發生性關係,再持錄音證據到法院提告。法官依違反跟蹤騷擾
防制法第18條第一項之跟蹤騷擾罪,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男子瘋狂迷戀美女仲介,但女方無意交往,男子不顧甲女之厭惡之意,仍持續以通訊軟體LI
NE傳送訊息及撥打電話結女方,一再要求甲女宴請飲食及相約見面,並以欲向甲女當時任職
房屋仲介公司檢舉「借錢不還」等理由,威脅甲女見面、請客、交付款項。
女方不得不跟男子見面,雙方約在便利超商見面,但女子「有備而來」,手機開錄音模式,
雙方坐下來,男子口出「你要還2萬,還是要這個?」,女子問「那是什麼?」男子翻開手
機背面,見到一個保險套。甲女向法官說,當時因被告拿保險套之舉及提出要她陪被告回家
,因此她才聯想被告是指「性愛」。
男子說,都是對方瞎掰,他絕對沒有拿保險套,更沒有要對方發生性關係。
法官表示,女方多次向被告問「那是什麼?」被告回答「這是什麼你已經看過」。因此被告
所辯,不足採信。
法官表示,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
,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
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被告所為已觸犯,第3條第1項第4款至第6款,即對特定人寄
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因此判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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