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Ranger (Y騎士)
2025-02-04 08:46:50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LkHmdEYBb/ Morgane Hu
最近荷蘭本地有爆發流感的跡象,和同學們聊起大S重症驟逝的新聞。同學很震驚按照台
灣法律,「系統預設」已離婚的生父將不費吹灰之力得到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我說,是的,充滿父權偏見的法律,還存在在台灣。
我很清楚,因為我自己差點就被這個爛法害死。
兩歲時候,我的父母離異。即使母親比較有經濟能力(至少有穩定工作)、也是我出生之
後的唯一實際照顧者,但按照台灣民法,離婚後,爛渣生父自動擁有我的監護權。
我媽媽花了漫長時間和大量金錢爭取監護權,同時一邊工作一邊照顧我。最後應該是沒辦
法了,只好帶著九歲的我進法庭,讓我親口告訴法官我想要跟媽媽。
那次之後,法院順利將監護權判給我母親。
然而說實話,我不確定當年我在法院上說的話有沒有功勞——回想起來應該是沒有,因為
我記得當天生父自己就讓步了,在場提出幾個談判條件讓我母親擁有監護權。
獲得監護權沒幾年,我母親病逝。我十二歲。
然後?然後我的監護權又被台灣法律「系統預設」落回到我爛渣生父身上。
一切回到原點。我的母系家族為了我重新回到法院和我的爛渣生父纏鬥,一路到我高中,
十六歲,有社工來學校找我約談。
我很清楚明白告訴她,生父對我來說就是陌生人,我長到十六歲沒有一天獨自跟我生父生
活過;我要跟母系家族一起,這裡有舅舅阿公阿媽,還有跟我一起長大的表兄弟姐妹。
然後我又站上法院,同樣清楚明白告訴法官(並當著我生父的面),說生父對我來說就是
一個陌生人,我長到十六歲沒有一天獨自跟生父生活過;我要跟母系家族一起,這裡有舅
舅阿公阿媽,還有跟我一起長大的表兄弟姐妹。
我記得那是一個中年男子法官,他當庭還(極度patronizingly)跟我說:「再怎麼樣他
還是妳爸爸呀。」
然後這位法官無視各種對我生父不利的訊號(例如我當庭拆穿我生父的謊言),無視十六
歲的我清楚的表達,把一個青少女的監護權,判給了她沒有相處過任何一天的男性。超傻
眼。
就是標準恐龍法官,我衷心希望他去死。對,我希望這種漠視兒少權益的法官都去死,最
好趕快去死。
但我生父並沒有來把我帶走。
應該是辦理文件後發現了我母親留下的可動用遺產不多,他就懶得麻煩了。他甚至自己離
開台灣後也沒幫我處理戶籍(所以事後根據戶政人員說法我成年之前還當了兩三年的幽靈
人口…..)真的是爛渣
也幸好他這麼爛渣,我還是留在母系家族裡長大。
但我不敢想,社會中有多少其他孩子,在充滿偏見的台灣民法,還有在恐龍法官手裡,被
交給了根本不適合照顧他們的親屬。形同被送上死路 (figuratively, perhaps even
literally )。
他們在哪裡?他們根本沒有被這個爛系統看見。
希望這次事件可以讓大家關注這一層面的兒童權利。兒童不是物品,兒童也有人權。
至少拜託台灣民法和法官,請跟上兒童最佳利益原則(Best interest of the child),
不要閉著眼睛系統預設決定孩子要跟誰。
生父生母都有可能是渣,責任感真的不是生了孩子就自動會長出來。
也衷心祝福兩個孩子。他們應該是大S臨終最最最大的牽掛。希望他們的繼父、外婆和阿
姨可以用力爭取他們的監護權,讓小孩子在穩定且健康的環境長大。
畢竟童年喪母本身已經夠哀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