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法盲我本人因為在網路上罵一個玻璃心小粉綠「腦殘」,所以收到了警察局通知書,有
幾個問題想請教
https://i.imgur.com/MjBhtXw.jpeg
1.警察會常常把「案由」寫錯嗎?還好不是寫成「殺人」之類的,已經打去問過唐大大,他說打錯了
2.可以把我的手機洩漏給小側翼讓他打來騷擾我嗎?
(不過以上兩點發生在暖市aka聖地邁家一點也不意外)
3.因為太遠了我說我不想去,警察會從高雄開到基隆拘提我下去嗎?
因為是橋頭地檢署發查給岡山所以不能移轉管轄
4.我忘記把警察名字碼掉有沒有違反個資保護法又被多告一條…
先感謝懂得人幫忙解答,小弟法盲我怕怕
更新一下:我打去問的確是打錯了,是「妨礙名譽」,順便更正為橋頭地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