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mdan (romdan)
2025-02-06 20:41:14※ 引述《abcde1125 (蒿兔鷺鷥)》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弟法盲我本人因為在網路上罵一個玻璃心小粉綠「腦殘」,所以收到了警察局通知書
,
: 幾個問題想請教
: https://i.imgur.com/MjBhtXw.jpeg
: 1.警察會常常把「案由」寫錯嗎?還好不是寫成「殺人」之類的,已經打去問過唐大大
,
: 2.可以把我的手機洩漏給小側翼讓他打來騷擾我嗎?
: (不過以上兩點發生在暖市aka聖地邁家一點也不意外)
: 3.因為太遠了我說我不想去,警察會從高雄開到基隆拘提我下去嗎?
: 因為是橋頭地檢署發查給岡山所以不能移轉管轄
: 4.我忘記把警察名字碼掉有沒有違反個資保護法又被多告一條…
: 先感謝懂得人幫忙解答,小弟法盲我怕怕
: 更新一下:我打去問的確是打錯了,是「妨礙名譽」,順便更正為橋頭地檢署
幾個問題你根本流程搞錯吧,被你罵的人是先去岡山分局報案員警找到你才會請你來筆錄
,因為這案件就是唐員警的案子,他要做完筆錄才會送到地檢署有可能開頭有可能檢察官
直接結案,假設你被告公然侮辱就慢慢等開庭吧,詐欺案現在讓每個地區檢察官案子滿出
來
然後網路筆戰通常告公然侮辱或是妨害名譽會打成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