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nsidia (要宅的這麼神是有難度的)
2025-02-06 21:29:54※ 引述《ppp2026034 (奼紫嫣紅)》之銘言:
: 到底為什麼會有人會認為小孩會歸汪小菲回中國啊= =
: 現在小孩在台灣在徐家給母方照顧
: 除非小孩主動說要給汪照顧 不然我想不到汪小菲要怎把小孩強制帶走
: 正常法律的前提下是要汪小菲是台灣人
: 以現在兩岸關係 汪小菲慢慢打官司吧 真當藍綠不會操作這個議題?
: 汪小菲是中國人在台灣還想講法律==
看完這一串這夥人的操作
我真的認為S圈這團人
典型台灣人代表
理盲而濫情
做事情都沒有先請教過專業
都是自己想怎樣或是聽朋友怎麼說
不相信不請教專業醫生判斷
想回去就回去大S因此殞命
後續操作也是一個比一個蠢
演藝圈人都不讀書後遺症就在這裡
以為爭取輿論大吵大鬧
法院就會剝奪汪的親權?
專業律師都已經發文解釋過了
大S死後
親權就自動轉移到汪身上
根本不需要汪去打官司 自動轉移
已經是他的了OK?
注意 已經是!!現在汪已經是小孩的合法監護人
以後要處分小孩所屬的遺產
都需要汪小菲簽名同意
不用等以後 現在開始就要!
不然你就是違法 處分無效
親權也不因汪非本國籍而消滅
除非他們能舉證
汪有棄養小孩 家暴小孩的事實
讓法院剝奪汪的親權
不然小孩要去哪裡就是汪小菲說了算
就算明天要帶回北京也是合法
你拒絕把小孩交給汪
汪叫警察打起官司
打到後來你也是得乖乖交還
汪帶回北京後
如果要拒絕阿姨外婆的探視
那也是合法
法院只有規定父母有探視權 外婆阿姨並沒有
現在是S圈一夥人得去跟汪搶小孩
而非汪要跟他們搶小孩
具身為大S合法配偶
即使大S寫了遺囑都給S媽
他仍然擁有遺產的特留分
他願意放棄特留分全給S媽支配
那是他高尚
但是小孩的遺產支配權就是汪的
現在爭取輿論
只能有一個效果
就是汪會不會因此放棄小孩的特留分也一樣全給S媽
但是跟汪小菲撕破臉
他要把小孩帶走以後不給你們探視
你們也一樣的拿他沒有辦法
真的很納悶
S家人到底有沒有請教過專業律師
這些事情都沒有人跟他們講嗎?
現在就急著打擂台會不會太早了點
要不要請教了專業之後想清楚了再來打擂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