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ovedls (偽天龍人)
2025-02-06 21:55:19靠北,受不了一堆法盲的發言了
中華民國民法繼承規定,除配偶外,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
簡單說配偶是獨立出來的,一定有繼承權
但能分配到多少要看另外規定的順位繼承人是第幾順位
現在大S有小孩,所以遺產是由小孩第一順位繼承人和配偶共同繼承
but! 配偶是獨立出來的繼承權
有人說拋棄繼承
但配偶拋棄繼承只是讓全部遺產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小孩全部繼承
並不會配偶拋棄了,配偶原本的繼承權就跑去第二順位的大S父母那裡
除非小孩也拋棄,但是…小孩未成年,法律行為要由法定代理人代行
誰會是小孩法定代理人?很明顯,小孩的生父汪還沒死。
而且就算法定代理人也同意,這種明顯損害未成年利益的代理行為,法院會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