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ladin90974 (èŠæ¨‚ä¸ãƒ‘ラディン)
2025-02-07 09:56:16從民國88年起算投政府標案
期間都是最有利標 賺了11億
北檢要說這樣有圖利嫌疑?
那只要投過政府標案的基本全都符合
不要笑死人了
請問傻鳥對這個標準有概念嗎?
政府是什麼都不要做了是不是?
今天政府辦活動都叫公務員下去做 都不用廠商
舞台公務員搭 燈光公務員控?
然後廠商依照政府採購法來投標
期間跨過兩黨
也不是限制性招標
現在說圖利?
這不就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請民進黨政府直接說不支持綠色就不要投標啦
直到中央政府換人做
真的是看不下去
有夠白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