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en71 (為了什麼?)
2025-02-07 22:41:02: 今天一整天,我與前妻的離婚官司,以及 2021 年 2 月底至 7 月間的民事訴訟判決,昨
: 天剛判決出來今天就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對此佔用公共資源,我深感抱歉。
: 最終,讓我決定帶著孩子逃出努力多
: 年建立的家,關鍵因素是前妻堅持要把孩子送進涉及兒虐的福音幼兒園,並對孩子說了我
: 無法接受的不當言語...(也才有所謂的郭女士提告偷竊的案子)。編按:福音幼兒園被家
: 長指控,2024年3月19日對孩童進行不當管教,該幼兒園於2024年6月被裁罰、7月被媒體曝
光。
: 在這種情況下,我於2023年10月協議離婚,接受幾乎所有條件,包括高額贍養費,只為了
: 讓孩子能夠穩定成長,不受到進一步影響,也希望她可以好好過生活…
我這邊有點疑問,外遇是2021年的事
最後讓史醫師決定要逃離家庭是福音幼稚園的事
最後離婚完成是2023年。
可是福音幼稚園的事是2024年3月才爆發
史醫師是怎麼預知這間幼稚園有虐童的?
我去全國教保網查,也只有2024年6月才有裁罰虐童
新聞也查不到2024年之前有報導相關資訊
莫非是史醫師原來史傳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