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每月殺1人!高雄分屍案「時間軸曝光」 住

作者: GA389434 (GA389434)   2025-02-07 22:54:20
從強姦強盜進化到強姦強盜殺人
這種人居然還可以再法律保護傘下活到73歲
我看就算判決出來也83歲了吧(超過80)
就算現在開庭到真的判死刑
然後到執行死刑可能也113歲了
這也是這種人最壞的結局
刑法上藉由年齡判斷有無責任能力的相關規定,主要規範於刑法第18條,其規定內容如下

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第1項)。
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2項)。
滿80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3項)。
我猜應該也很難判死刑
各位鍵盤法官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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