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7061818 (å°é›¨)
2025-02-08 13:35:08大家好
昨晚一回到家收到國稅局要我補繳去年所得稅兩萬台幣的信函
我就納悶,我去年所得稅已經繳了一萬多,怎麼還要補繳兩萬
結果信的最後一張下面,寫上因為我申報扶養我爸媽後他們看到我哥也申報扶養我爸媽,
所以我不算
當場我氣到捶牆壁,我哥超級對人生沒上進心,一輩子都做3.4萬的工作,常常説老了找
棵樹上吊就好
竟然偷偷給我申報,以他的薪水我看原本本來就不用繳,這樣我看還能拿政府的退稅
真的無恥
而且我想了一下,其實還沒結婚前我年收大概九十也都只要繳幾千塊,都是因為兩年前結
婚後,政府所得稅夫妻會合併申報,強制老婆的所得也會合併過來,變成年收入會到將近
兩百
變成所得稅級距%數要繳的比例就變高,這時候通常都是老公去申報,老公回去跟老婆拿
嗎?
台女絕對不可能掏出來啊,一定會說別人的老公都直接繳
結個婚每年所得稅變超多,誰要結婚?
所以政府是不是逞罰結婚? 還在鼓勵結婚勒 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