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行政命令的修訂 目的很簡單
就是 確保進口商跟代理商的商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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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不是為了打擊水貨商,而是打擊不愛買進口商或代理商產品的消費者。
原本規定是自用海外郵寄三件以上的 才要收審查費用
新規定現在是只要是海外郵寄的射頻商品 通通都要收審查費用
就算你自行攜帶進來台灣不用收審查費用,但是之後你要到海外送修寄回就要收審驗費
所以很明顯政府就是要打擊人民愛買水貨 愛用水貨 不肯讓進口商跟代理商賺錢的惡習
就像你要買進口車 應該跟合法的代理商或經銷商購買
如果你要買外匯車 政府就會規定你要繳一堆檢驗車子的費用 這樣對進口商才公平
這次NCC成功捍衛進口商跟代理商的利益!!!
綠委也都出來幫忙讚聲 只有藍白立委氣撲撲 看來這次民進黨政府又做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