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GA389434 (GA389434)》 之銘言:
:
:
: 現在越來越多社區會整理外觀了
: 不在是單單注重自己家裡面
: 然後你知道加蓋不是不好的
: 我相信大家都知道
: 那就更應該以身作則去預防
:
: 公寓頂樓家鐵皮
: 透天厝門前占車位蓋遮雨棚
:
: 陋習既然法律改不掉
: 與其嫌棄
: 不如想想你能為這個城市做什麼
: 不違建從大家做起
:
: 日本屋齡很多都比台灣久
: 每次看到一堆人在講40年房子很久的時候
: 我就在想日本公寓一堆60年起跳的
: 但外觀還是很乾淨很漂亮
:
台灣房子30年就要重建?專家揭4點慘輸日本
2、民情差異:日本地震也多,為何沒這個問題?關鍵在民情差異。日本法律賦予屋主修繕
房屋的義務,集合式住宅除了每月需繳交管理費,還要繳一筆「修繕積立金」,屋齡達10年
至15年左右會委外大修,幾乎等於台灣所謂的「內、外拉皮」。
3、法規差異:其實不只日本,歐洲如法國等國家,都要求要屋主需修繕房屋,但台灣法規
欠缺相關規範。是政府不想做嗎?我想不是,而是政治人物擔心流失選票。還記得嗎,多年
前內政部曾想推動「老屋交易附健檢證明」,還沒定案就被譙上天了,更何況要強制大家出
錢修房子?
這兩點就注定市容好不起來
因為沒人想出這個錢
要修法也過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