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接管東岸商場被告強盜罪嫌不足 謝國樑不

作者: k44754 (9527)   2025-02-19 16:35:21
※ 引述《assxass (包子)》之銘言:
: 接管東岸商場被告強盜罪嫌不足 謝國樑不起訴
: 中央通訊社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502190178.aspx
: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9日電)基隆市政府接管東岸商場,主富公司(NET)提告基

: 市長謝國樑、時任市府交通處長王圳宏等12人涉犯加重強盜等罪嫌,基隆地檢署今天偵

: 終結,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
: 主富公司主張,獨資增建東岸商場2樓至4樓,因而應享有所有權,謝國樑、王圳宏、市

: 交通處停車管理科長張以正、時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林詔徹,去年2月1日凌

: 0時許,由謝國樑指示林詔徹,派遣警力至東岸商場,再由王圳宏等共8人破壞增建建物

: 鎖,侵入、竊占建物,使主富公司無從進入、使用。
: 主富公司因此提告謝國樑、王圳宏、張以正、林詔徹等共12人,涉犯無故侵入他人建築

: 、竊占、加重強盜及毀損罪嫌。
: 基隆地檢署表示,東岸商場增建物為大日公司受託經營期間所興建,主富公司雖主張獨

: 興建增建部分,但依大日公司證述,有給予租金減免充作出資,增建物是否為主富公司

: 資興建,確有疑義。
: 檢方指出,依主富公司與大日公司簽立的106年協議書中,主富公司表示向大日公司承

: 部分包含東岸商場增建物,則主富公司對增建物是否享有所有權也有疑問。
: 檢方表示,增建完畢後,市府與大日公司簽立第1次續約,可知大日公司同意增建物所

: 權歸市府,且營運期屆滿,若大日公司未將受託營運資產交還予市府,市府得逕行收回

: 含增建物在內全部委託營運資產。
: 檢方指出,主富公司於民國109年間也出具合作同意書,表明願意遵守約定,因此大日

: 司未取得第2次續約後,市府認定資產均應歸還,但主富公司未配合返還情況下,市府

: 逕行收回並辦理營運移轉,並非無據,難認謝國樑等人主觀上有違法犯意。
: 檢方表示,主富公司雖曾以增建物產權爭議提出民事保全程序,但營運移轉程序前,已

: 別經法院裁定主富公司無理由,或由主富公司自行撤回聲請,謝國樑等人主觀上認主富

: 司相關民事保全程序已敗訴或撤回,且無從認知增建物仍有涉訟爭議情況下辦理營運移

: ,尚難認主觀上有何非法侵奪主富公司財產權的犯意。
: 此外,檢方指出,被告等人進入東岸商場增建物後,僅對公共區域及營運管理所需的設

: 進行營運移交,對私人物品均未挪動,難認被告等人有強盜犯意。
: ~~~~~~~~~~~~~~~~~~~~~~~~~~~~~~~~~~~~~~~~~~~~~~~~~~~~~~~~~~~~~~~~~~~~~~~~~~~~
: 收工 放飯啦~~
: 就是一年前這時候
: 各大律師、名嘴拼命的洗 強盜犯穩穩的
: 結果哩? 起訴都沒有
什麼!?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
http://i.imgur.com/jJ3Hngz.jpg
當時Net大律師還上來八卦板信誓旦旦
#1blqystj (Gossiping)
https://i.imgur.com/pu6afdv.jpeg
https://i.imgur.com/R6ioBWa.jpeg
且不只他一人
大綠師也是如此看法
https://i.imgur.com/yIOGc3q.jpeg
https://i.imgur.com/UacJBEs.jpeg
車翻成這樣不給顏面
真的是太不好了~
先幫檢察官QQ
說不定要被查身家+出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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