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須具結無中國身分證 銓敘部:配合

作者: paiopapa (飄拔拔)   2025-02-27 12:58:35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高華謙
3.完整新聞標題:
公務員須具結無中國身分證 銓敘部:配合陸委會要求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26日電)媒體報導,銓敘部發函政府機關宣導不得赴中國設籍、
領用身分證,且須填寫具結書,引發討論。銓敘部回應,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配合陸
委會函文處理,且公務員對國家負忠誠義務本來就是公務員任用法第4條基本要求,於法
有據。
媒體報導,銓敘部函文指出,請各機關加強宣導不得有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
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情事,並於文到2週內請所屬員工完成具結書填寫後,留
服務機關備查。有關具結結果請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銓敘部及
人事總處來函辦理。
銓敘部發布新聞稿表示,陸委會2月11日函致銓敘部及相關主管機關,明確說明台灣地區
人民在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身分證或護照者,依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喪失擔任台灣公
職權利,且須註銷台灣戶籍;至於軍公教人員申領中國大陸定居證、居住證,則違反忠誠
義務、已對國家安全及公務安全維護造成高度風險,機關應本權責展開行政調查。
銓敘部說,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公務員對國家忠誠,這是公務人員任用法第4條
基本規定,具體查核方式就是公務人員必須填具結書,具結確實沒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所定各種不得任用情形。
銓敘部表示,既然陸委會函文闡明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身分證或護照就依法喪失擔
任台灣公職權利,當然就應納入公務人員忠誠查核範圍,所以銓敘部這次配合陸委會要求
,增加具結沒有在大陸設戶籍、領用身分證或護照的情事,是依法辦理更完整查核作業。
銓敘部說,申領中國大陸定居證或居住證,處理方式和兩岸條例第9條之1喪失擔任公職權
利的情形確實不同,這部分銓敘部轉請各機關依陸委會函文展開行政調查,由於公務人員
對國家負忠誠義務本來就是任用法第4條基本要求,銓敘部就公務人員涉及違反忠誠義務
的行為轉請各機關查明處理,當然沒有擴張解釋兩岸條例的問題。
銓敘部表示,公務人員任用銓敘是銓敘部法定職權,至於其他類別人員,各由其主管機關
分別辦理這次宣導與具結作業,不在銓敘部轉函適用範圍內。(編輯:蘇龍麒)1140226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2260439.aspx
6.備註:
這星期就拿到人事提供的切結書說要簽切結
只是很想吐槽明明初任時就簽過無雙重國籍切結書了
中國大陸到底算不算外國呢?
如果把中國視為外國根本就不用重複簽
反正上面也不會說明清楚就是了
而且這種切結也只是應付用的
又不是簽了就代表真的沒有 更顯示政府根本沒能力查證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