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我們能從 Andy家寧事件中 學習到什麼?

作者: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5-03-12 10:45:00
其實不只是情侶,包含朋友、家人、同事,
反正各種有關係的人合夥沒有把權利義務搞清楚,
最後就只能是大家撕破臉的局面。
事實上兩個人50%對50%更可怕,
發生意見分歧的時候聽誰的?
不要說這種收入高的,
就連小飲料店合股都會出問題,
生意好錢就分不均,
生意不好大家就不想多投。
其實我對於這類事件都是抱持著看看就好,
包括藝人跟經紀人糾紛也層出不窮,
大家只認識藝人跟YT,
但背後很多事情又有誰知道?
譬如有沒有幫忙跑很多公關拉商案?
沒拆夥前大家都馬好來好去,
真要拆夥的時候當然都挑自己有利的講,
當初合約在那邊簽下去就是自己的問題,
你真要把岳母當雇傭,
從一開始就不該簽那鬼約,
50%大股東是假的嗎?
反正白紙黑字寫在那,就是商業規則,
覺得委屈麻煩就去打官司,
看到那種出來裝受虐兒怎麼不找找自己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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