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預防突襲式槍決!36死囚全提出非常上訴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3-12 13:49:45
※ 引述《palajuice (芭樂好好吃)》之銘言: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 法務部今年1月間無預警的執行死刑,將死囚黃麟凱槍決。人權團體為了避免餘下的36名
: 死囚遭到「突襲式槍決」,因此針對36人全部提出非常上訴。案件進入最高檢察署後,最
: 高檢表示,目前已經全數收到聲請案,並全數分案交由檢察官審核,若有必要,檢察總長
: 邢泰釗就會提出非常上訴。
先不說其他擦邊球的事,只是就聲請方的資格來講
從《刑事訴訟法》的角度思考,「人權團體」有權請求提起上訴嗎?就一般程序來說,除
了本人之外,只有「得為被告利益」的檢察官或辯護律師得代為上訴吧?
且連其身份都沒有披露,委任狀是否有附上也沒人知道,最高檢察長還願意審理的話,恐
怕是置程序於不顧的結果...
但反正是否真有必要,最高檢察長說了算
且撇開經由憲法法庭判決,被指定不得判處死刑的囚犯不談,其餘方面至少要能提出卷宗
證明程序違法,才能使上訴有望得直
現階段頂多是在霧裡看花,卻沒能看出個明細
因此感覺看來,這種為了緊抓「人權」、「生命權」,而不惜虛耗司法資源的事情,恐怕
還會持續到確實伏法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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