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snow (笑話大師)》之銘言:
: 那個 聽說八卦版上鍵盤律師、鍵盤法官很多
: 有時候鬧一鬧 還鬧出真的律師跟法官
: 那請問各位鍵盤(真)律師、鍵盤(真)法官們
: 像Andy這種 為他人作嫁的受害者
: 他最後能夠拿回什麼東西啊
: 我猜啦
: 1.YT帳號類 應該可以歸還本人吧
: 2.公司這太不清不楚了 就有請高手幫解答
: 3.錢...這應該可以拿回部分吧
: 有高手能給個後續分析嗎!?
先說結論。
ANDY因該是什麼都沒有了。
我覺得很訝異,昨天Andy的控訴視頻,
裡面有一句關鍵就是,他寄存證信函給張媽媽,
張媽媽回信說,Andy的25%股份是借名登記。
借名登記,意思就是說Andy在公司的股份是
0%。
結果所有講眾量級Andy 這次事件的網紅,
包括九妹一直說Andy的25%怎樣怎樣。
事實上根據張媽媽的回信,Andy就是純員工,
25%不是ANDY的,只是借他的名登記而已。
張媽媽有成立公司管理眾量級這個網紅
的所有權利。
所以問題回到當初ANDY 對公司出資多少錢,
還是有簽契約說以技術作股份,分得多少%
的股份。
ANDY自己說10年前什麼都不懂,可是
已經21歲,成年了,簽約是有效的。
如果成立公司時Andy沒出資,契約裡面
也沒有以技術換到股份。
那就是純員工,有給你薪水就行了,
能拿到0元。
結論是
1.YT帳號既然已歸屬公司名下,那就是公司的,不是ANDY 的。
既然Andy已經不是董事,
也不是公司員工,那拔掉Andy對眾量級YT帳號
的使用權是正當合法。
2.哪裡來不清不楚?法院就看
公司出資人有哪些,出資多股份就多,
股份按出資比例計算,要不就看
當初Andy簽約有沒有技術股的約定,
看張媽媽的回函,大概率
當初公司成立,Andy是沒出錢,
簽約也沒技術股。
3.承1.跟2.的結論Andy很有可能是純員工,
那就是拿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