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傅崐萁競選小物違法?「她」也曾送指甲剪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25-03-14 22:31:51
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陳恩惠
3.完整新聞標題:
傅崐萁競選小物違法?「她」也曾送指甲剪套組 桃檢早簽結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地檢署偵辦戰天下公司出售修容組等競選小物,涉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嫌
,去年元月總統副總統與立委選舉投票前夕,桃園市立委第5選區(平鎮、龍潭)民進黨
候選人劉仁照到台北地檢署控告國民黨對手、現任立委呂玉玲送指甲剪套組賄選,桃園地
檢署同時接獲民眾檢舉,依「他」字案調查後,認為查無實證同年2月間予以行政簽結。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榮德表示,北檢當時收到劉仁照提告的案件後,隨即陳請台
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轉陳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核轉本署偵辦,而時間,檢方查察賄選專線
也接獲民眾舉報呂玉玲贈送的競選文宣小物賄選,經承辦檢察官兵分多路調查大半個月,
根據相關資料與單據,認無不法,於是將此賄選案件予以行政簽結。
2024年元月2日上午劉仁照在律師詹晉鑒陪同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同選區藍營候選人呂
玉玲賄選,表示呂玉玲去年底在某餐會與社團行程發送市價超過30元以上的「精美指甲剪
組」,但呂玉玲只會推說被抹黑,他已準備好各項事證與文宣品提供檢調後續調查。律師
詹晉鑒也說,根據最高法院判例,所謂新台幣30元的標準是看「普遍市價」,廠商進價非
重點。
呂玉玲當時也出示採購單據自清,競選期間發送的「指甲剪套組文宣小物」總共採購1萬
份,每份單價為新台幣28.73元,並未違反法務部2001年函釋,「候選人不得發放價值超
過30元文宣小物」規定,競選團隊也在網路比價,發現在網路購買相同品項的單價介於12
至29元不等,而她也於1月11日至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劉仁照誹謗罪及違反選罷法意圖使
人不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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