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談] 請問有人是國營雇員考上職員的嗎!?

作者: okevin (天空藍)   2014-04-14 19:41:02
請問有人是國營雇員考上職員的嗎!?
國營雇員算是份很穩定的工作,加上又可以選擇離家近的考區考.
為什麼還會想去考職員呢!?
人家不是說職員責任重壓力大...出了事就要負責任
好奇問除了薪水外~還有什麼原因呢!?
作者: wind0710 (風兒)   2014-04-14 19:50:00
你以為僱員就沒任何責任嗎?
作者: wakalulu (wakalulu)   2014-04-14 19:51:00
能力越大 ,責任越大
作者: futureBF   2014-04-14 20:06:00
除了薪水 還是薪水...
作者: MSNboy (Skypeboy)   2014-04-14 20:08:00
因為當官比較爽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4-04-14 20:20:00
主要是錢,如果外面有在兼差大多不會去考。
作者: lisznhan (起蠻)   2014-04-14 23:01:00
工作就是為了薪水啊
作者: sichi (希奇)   2014-04-14 23:43:00
雇員錢不見得比較少 如果是輪班 或是因工作需要假日可能得配合加班的 加班費拿得可爽了 薪水可是能比一般職員多有的加班費外 還給予隔日休息咧 職員呢? 沒加班費補休還得看你有沒能耐休 或是要不要補休加班不斷輪
作者: sin321 (XX)   2014-04-14 23:48:00
工科的話職員好還是雇員好???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4-04-15 03:11:00
工科範圍太大,能給想要問的科嗎?如電機、機械、化工、、、等比較好建議。
作者: bryanvai (零)   2014-04-15 08:57:00
我承認我是為了薪水XD
作者: kin925 (ç¿”)   2014-04-15 09:22:00
就算加班也沒職員多,職員最後薪水雇員是看不到車尾燈的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4-04-15 10:23:00
單比公司的薪水的確是看不車尾燈,但如果利用職員加免錢的班的下班時間,去做外面的副業。外面的加裡面的薪水,誰看不到誰的車尾燈還很難說。
作者: redrock111 (洪搖滾)   2014-04-15 12:28:00
有輪班的油電雇員,含退休勞保年金,不見得輸職員
作者: log9898 (log)   2014-04-15 13:23:00
n大假如是電機誰比較好?
作者: SEELA (愛汝)   2014-04-15 13:33:00
有看到今年扣繳憑單,職員雇員都頂級居然差50萬…
作者: ppyy0102 (elise2002)   2014-04-15 15:37:00
只有50萬嗎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4-04-15 15:48:00
扣繳憑單不準,每個月加班費有部份的加班費是不用報稅的。還有一些津貼也不用報稅,所以實際差額不會那麼大。電機的話,主要的缺台電佔大部分。以台電來說雇員現在工作環境比起職員危險很多。但以錢來看,並不會差職員太多。就看你對高空及高壓作業環境會不會排斥,如不排斥當然是雇員好,如排斥那就沒辦法了,只有選職員了。還有雇員在訓練階段,如果你之前不是作這方面行業的人,可能會覺得有點辛苦,實際下到單位後,不會那麼辛苦。
作者: duxxlux (阿度)   2014-04-15 16:17:00
哪些津貼不用報稅,還真以為國稅局吃素的?台電一毛錢都會報,沒有人願意去承擔逃漏稅的風險的,這就是國營單位
作者: cc281399 (小B)   2014-04-15 16:20:00
樓上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duxxlux (阿度)   2014-04-15 16:23:00
還是要看單位,辛苦的屎缺(大多是被凹)還是不少爽單位職員到鐘打卡還是一堆,加上在外兼職,還不是樂電工員輪完班還想在外兼職,除非想肝癌掛點,那是沒輪過班的幻想,我是50期工員,來吐吐苦水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4-04-15 18:16:00
職員在外兼職比在工員在外兼容易被桶。50期應該已經有好幾位學弟了吧!被凹的應該也不會是你了吧!
作者: yachien04 (發票中惹!)   2014-04-15 19:22:00
你五十期的應該知道加班那些錢不用報稅...
作者: duxxlux (阿度)   2014-04-17 22:40:00
見鬼了,除了加班換補休,哪一筆沒報稅,趕快捅出來台電人還不至於為了幾千塊會願意背這個逃漏稅的罪名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4-04-18 09:40:00
你們單位的會計不會不知道,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二款吧!這樣真的太混了喔!所得稅法十四條第一項第三類第二款之相關規定。
作者: duxxlux (阿度)   2014-04-20 00:19:00
原來是合法的,害我以為非法,被陷於不義,不過我用總所得去對比報稅總額卻是差不多,趕快來研究是不是有退稅可能感恩啦!
作者: northe1 (tomet)   2014-04-21 06:14:00
當然是合法的,連財政部底下的單位加班都是這樣做,更何況只是廣義公務員的國營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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