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訓練契約暨保證書"這張的第 十二 點中
提到"乙方應覓妥連帶保證人一人"
再翻到背面第2頁
最上面一行
"連帶保證人資格與終止生效事項如附註條款"
"附註" 在這張的最下面
一. 乙方應覓妥具有正當職業或固定收入者一人為連帶保證人。
二. 連帶保證人有解除....之效力。
照這樣看來,是不是今年對於連帶保證人的資格規定有放寬?
也就是說,自己的父母也可當保證人?
我的解讀是這樣,大家討論一下。
明天再打電話去台電確認看看是不是這樣~
※ 引述《IKeyaaa (Da)》之銘言:
: 首先今年有幸錄取養成班機械運轉維護類中區真是太開心了
: 小弟爬文看到似乎直系親屬不能當保證人
: 但是在保證書上又沒有看到相關規定
: 所以想請問有沒有大大能幫忙解答一下
: 這次保證人有沒有什麼資格條件呢?
: 感激不盡
: 最後恭喜上榜的大家 一起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