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
2.完整標題:
邱太三:讓受刑人到國營事業上工
3.完整新聞:
法務部長邱太三昨天指出,矯正署正研擬讓假釋或將出獄的受刑人提早半年或一年「白天出去工作、晚上再回監所」,除解決監所超收嚴重問題,也讓受刑人提早適應社會;工作地點考慮國營事業單位或法務部。矯正署表示已試辦三年「白天職訓、晚上回監」,成效良好。
邱太三表示,獄政改革初步規劃先解決監所超收問題,並積極媒合受刑人就業,現在監所雖有就業媒合,但有些收容人出獄後常做一陣子就不做了,有改善空間。
試辦 三年沒人脫逃
矯正署指出,除了外役監受刑人外,矯正署已在台北監獄、高雄監獄及台中女監試辦「白天出監職訓、晚上回監服刑」,平均每年有十多名受刑人參與;這些受刑人都是經過篩選符合條件,白天出監到當地職訓中心或勞動發展所職訓,晚上再回監服刑,試辦三年成效良好,沒人脫逃,未來若擴大實施,仍應篩選受刑人的條件。
矯正署指出,受刑人白天外出工作,如果是人數少的小組團員,不需戒護,但如是整批多人外出工作,最好還是派戒護人員陪同,降低事故風險。這個制度對受刑人更生及就業確實有幫助,若再與假釋結合,讓自律性高的受刑人,白天外出工作一定期間無戒護事故就提早假釋,成效可能會更大。
監所 就地增建改建
監所管理人員認為,監所內辦的職訓課程限於場地與師資,往往不符社會所需,讓受刑人外出接受職訓,可習得符合社會所需的一技之長;另外,目前監所超收,矯正工作愈來愈辛苦,讓在監表現良好及家庭系統支持度較高的受刑人白天外出工作,也可減緩監所沉重的管理負擔。
另外,邱太三認為監所超收一直是大問題,不管遷到哪裡,當地民眾都會反彈,矯正署已研議在既有監所增建或改建,以容納更多收容人,或利用現有外役監的腹地廣大就地興建,可能阻力較少。
他指出,夏天快到了,監獄人滿為患,通風不好,收容人熱到只穿條內褲,現在行政機關又強調節能減碳,他擔心監獄又熱又擠會影響囚情,將向行政院報告此事,希望爭取讓矯正機關的電費不計入夏季節能減碳範圍。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lKn3zV
5.評論:
罪犯不但提前假釋,坐完牢還可以直接去國營事業上班,令人羨慕!!
作者:
NewIan (生活開心最重要)
2016-05-25 15:14:00羨慕
作者:
long99 2016-05-25 16:01:00那裡說到出獄後能到國營事業上班的?
有說到出獄後可以直接去國營事業上班?不是只提到適應職場?
作者:
jubel (木亟缶夬金戔)
2016-05-25 16:07:00到國營事業上班可以適應外面職場?
作者: oldman1019 (哈哈) 2016-05-25 16:50:00
最好是從二等職員業務工作做起 之後就看造化了 ...會不會拿板手扁人 就要試目已待了 科科
作者:
asiu (一定)
2016-05-25 16:58:00直接擺到大門口當保全 對付抗議民眾
作者:
ctx705f (鍵盤小妹)
2016-05-25 17:57:00工三小 不然以為出去之後每個都去科技業喔 連文章都不會看 真慘
作者: ginlo999 (J99999) 2016-05-25 17:58:00
以後颱風天搶修沒有民眾敢毆打台電員工了!還是以後颱風天不用出去搶修了?
作者:
FWade (FW小小)
2016-05-25 18:09:00順便領18%不是更好...XD目的只是適應職場而已啦...
作者: futureBF 2016-05-25 18:39:00
直接派駐總統府 立法院 行政院 司法院當保全好啦
作者: ginlo999 (J99999) 2016-05-25 18:44:00
連84年以後的公務員都沒18%了更何況國營,不要亂講話。樓上說的是以後就沒學生敢闖政府機關了?
作者:
NinjaQ (ok)
2016-05-25 19:48:00好恐怖 會不會一個不小心 就被受刑人肛?
作者:
tttjjj (幸福祇因没得选泽)
2016-05-25 20:11:00上面不是说职训中心跟劳动发展所
作者:
iEisen (開心過好年)
2016-05-25 20:31:00腦袋到底在裝什麼?監獄塞爆不會叫受刑人再蓋一間嗎?順便學一技之長建築工法不好嗎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5 21:50:00恩 員工安全誰顧? 工作上該保密的誰管? 叫不動誰做?電腦基本不會誰教? 怪了 塞爆就應該蓋更多 塞爆就應該探討為甚麼會那麼多人犯罪吧 胡搞甚麼鬼
作者:
nitvx (nitvx)
2016-05-25 22:40:00公務員嚇死了安全受到威脅 提早退光光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5 23:29:00建議去幫主動辭職的前董事長提行李開車門吃飯不當場付錢
怎不說直接在法務部跟矯正署工作?看你們敢不敢接受!!
作者:
Reddin ( just believe )
2016-05-26 04:56:00嚴格覺得要看哪一種受刑人?貪汙.性侵害.暴力都不行
我覺得可阿 嚇嚇那些垃圾擺老的廢物那些擺老廢物就是象牙塔待太久沒遇過壞人
作者:
xo7796 (汐華 初流乃)
2016-05-26 08:25:00應該頂多就掃掃地,做清潔工作吧!傻了才會把責任重的丟出去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6 09:23:00可進出就有機會接觸文件 不用說多機密 光是知道跟誰交易就可能損害交易雙方 很多事情都是有保密條款的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6-05-26 11:51:00鼓勵犯罪哈哈國家幫忙找頭路
作者: siqzo1 (text523) 2016-05-26 12:33:00
不給薪可考慮阿~
作者:
WinnieDad (小熊維尼的天才老爹)
2016-05-26 16:11:00定案後全台犯罪率立馬激增50%以上…。
作者: vers (繼續往目標前進) 2016-05-26 18:01:00
腦殘政策,多少人拼的要死考國營,以後做流氓就可以去國營,補習班要準備犯罪課程囉
哪裡有說服完刑直接當員工?腦補?只是找個地方先適應社會而已,就嚇出一堆人的尿要是真的有那麼多問題,試辦三年了不會什麼都沒爆出來
為什麼不送立法院跟個地方議會???不是應該物以類聚??
作者: ginlo999 (J99999) 2016-05-26 23:48:00
這樣好嗎?國營事業員工常會經手幾百萬到上千萬的金額,這樣難道不會造成承辦人員多餘的壓力?
作者: starfinch (NECONECO) 2016-05-27 14:11:00
送去勞改比較快
作者: stevejo (just do it) 2016-05-27 21:10:00
到台電發電廠去踩腳踏車發電......
作者:
online199 (Joker Kill)
2016-05-28 04:52:00真的是鬼島有什麼樣的人就會講什麼樣話!!
作者:
kk123123 (happiness)
2016-05-28 08:44:00紅明顯,一堆人狀況外,看到黑影就開槍,明明只是送去國營企業上班,提前適應職場,並沒有說會變國營事業正式員工,內文看清楚好嗎
作者: erotic (這個ID用很久了) 2016-05-28 10:28:00
送去當小黃司機好了,反正國內的小黃司機素質真的是...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8 14:27:00樓樓上 原來上班可以不用做事喔 不然是要怎樣不接觸到公文金錢合約工程等等?
作者:
kk123123 (happiness)
2016-05-28 14:43:00sichi是指我?我有說不用做事?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8 17:13:00那些會影響的都不做 還有甚麼事能做? 清潔修理還不是一樣都能進出辦公室 除了在家做領乾薪 我還真想不到能上啥班如果你能舉出完全不影響的例子 也完全不用擔心員工安全的例子 那你可以去建議他們那些人能做甚麼
作者:
kk123123 (happiness)
2016-05-28 17:44:00我明明是講受刑人到國營事業上班,不會就變正式員工,哪有說都不用做事,雞同鴨講??!!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8 17:58:00哈哈 非正式員工的上班能做甚麼是不會接觸到我講的那些事情? 你以為那些約聘外包就是正式員工? 不是欸 但人家的上班全都有機會接觸文件金錢等等等 你才雞同鴨講咧有夠好笑 自己邏輯有問題還搞不清楚狀況
作者:
kk123123 (happiness)
2016-05-28 18:04:00囧,我完全沒有否認樓上的觀點,也不同意這個政策,我只是說很多版友說進監獄是國營事業跳板,針對這點說明而已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8 18:07:00很簡單啊 沒事能做 甚至不出現在辦公室才不會有問題那樣是能怎樣適應職場 根本就沒在職場 懂了沒啊
作者:
kk123123 (happiness)
2016-05-28 18:17:00真的,我支持您的論點,我只是想表達,不要認為進監獄,未來就可以變國營事業員工啊從頭到尾,我都是表達這個看法
作者: CFDCFD (go) 2016-05-28 21:10:00
看了上面推文,同意樓上k大看法,但似乎有人看不懂,呵。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5-28 22:31:00就說了 不可能給予職場訓練 因為不能讓他們待在職場裡所以根本就不可能有適應職場一事 完全和是否會成為正式員工無關 一堆人寫的都是在講根本沒工作能給他們做啊
作者:
Reddin ( just believe )
2016-05-28 23:59:00看了部分網友的看法,受刑人真的被職場歧視,當然誰叫他們犯過錯。只是就業困難就很容易再犯罪…也是個複雜的議題
作者:
iEisen (開心過好年)
2016-05-29 11:23:00看了以上網友的部分想法,建議受刑人去他們家大樓當警衛
作者:
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
2016-05-29 21:23:00本意上是很好啦..只是想關的配套咧?..奉法務部矯正署xx號函.***等三員.即日起至**公司**部報到然後就要我們比照辦理吧!..什麼都沒有..就丟一個問題出來..最後要承擔風險的是誰? 這種問題沒厘清誰敢收...
作者:
allencyh (allen)
2016-05-30 00:10:00只能去台糖耕田了嗎
作者:
meinyu 2016-05-30 13:38:00覺得不錯,若能習得一技之長轉正也無仿,蠻多3k工作大缺人但就怕關的是黑大哥大大。若把髒手從房地硝波轉到油電買賣
作者: tony013139 (140.124) 2016-05-31 21:51:00
處理民眾抗爭 應該頗適合
作者:
online199 (Joker Kill)
2016-05-31 21:58:00這樣是否國營可以釋出監獄管理員職缺出來招考!!科科~~
作者:
pttfm (我不在了)
2016-06-17 17:28:00未來遇到學運或抗爭時放到替代役前線不是更適合
作者: Snack (多多) 2016-06-29 15:07:00
看了推文 支持si大推文 ,不過似乎有人很難理解。就沒工作給他們做,誰管他能不能變正式員工。(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