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新進職員簡章上寫明
法律上為"公務員兼勞工身分"
到了台鐵是否可併休假年資呢?
感謝回復
仔細看函釋後 發現裡面明確的說明"公營事業機構"轉任公務人員滿一年後
可以併計休假年資(網址在jack~ 的回覆裡) 我想應可拿到我的特休了
感謝 jack 與 loveryiyi 的回復
結論: 已申請成功拿回屬於我的特休
據說若有類似疑問 洽交通部會比較好溝通
畢竟 讀書人跟讀書人 邏輯上會比較相近 而不會是秀才遇到兵....
ps.曾經在台電當 職員 (的確是米田共 XD) 目前在台X 利用閒暇時間
準備考試 看看閒書 把把 X ... 以上 ^ ^
脈 ...
(不刪文 以利各位同仁使用 但此函示期限將至 要抓緊時間 106年1月1日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