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小弟有些問題想請問一下
小弟是今年考上台電職員儀電類別
目前本類的缺額如下:
材料處 台北市 1員
核能安全處 駐新北或屏東 1員
核能發電廠 總管理處 1員
卓蘭發電廠 苗栗 1員
林口發電廠 新北市 1員
南部發電廠 高雄市 1員
大林發電廠 高雄市 2員
第三核能發電廠 屏東 1員
協和發電廠 基隆市 4員
通宵發電廠 苗栗 1員
台中發電廠 台中 2員
大潭發電廠 桃員 5員
綜合研究所 台北公館所區 1員
海域風電施工處 台中龍井或施工處 1員
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台北大安區 1員
核火工處北部施工處 新北林口 1員
再生能源處 台中 1員
再生能源處 台北總管理處 2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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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是南部人,妻兒都在台南
不過因為成績只在中段,看來沒機會選到高雄那三個缺
到是核三屏東比較少人有意願或許有機會選到
想請問一下已經有在裡面工作的前輩們,是否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是
選火力以後輪調只能調火力,水力只能調水力,核能基本上就只能調核能
那如果我選上核三的話,是否以後有機會能申請請調高雄的火力電廠呢?
或是核能根本沒機會調火力?
那我是不是選北部的火力電廠缺以後比較有機會調高雄的火力呢?
另外還想再多請教一下有在核三廠內部工作的人員
是不是可以申請高雄的眷屬宿舍然後二人都通車上班(老婆在台南工作)
希望有經驗或比較知道詳情的大大可以分享一下經驗。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