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陳旦:「興利」重於「防弊」 擬准官員兼國營事業董監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403000234-260202
2018年04月03日 04:10 工商時報 彭媁琳/台北報導
交通部長賀陳旦昨(2)日透露,為了興利,將向行政院爭取國營事業董監事資格鬆綁,
讓公務員可以兼任所屬監督事業的董監事,提供最專業建議。
至外界對可能出現「球員兼裁判」問題,賀陳旦認為,公司經營是董事會集體決策,不是
一個人做決定,應該信任一個人在不同角色下的專業建議。
賀陳旦昨與媒體餐敘指出,過去為了「防弊」,對國營事業董監事資格有很多限制,例如
主管機關的督導單位人員,不得擔任該事業的董事,也就是不能「球員兼裁判」、「左手
打右手」。但是現在為了「興利」,應該做出一些調整,推動興利措施一定要付出一些代
價,不能只圖清高的目標。
目前交通部正在與經濟部溝通,鬆綁國營事業管理辦法,賀陳旦希望,能夠在董監事資格
上有所放寬,尤其是在現代商業社會中,公司決策來自於董事會,而董事會應具有多元、
專業能力,且讓議事有效率,期盼未來國營事業管理把董事會當成改革重點。
先前政院已放寬國營事業董總的年齡限制,賀陳旦建議,未來還可開放公務員可兼任相關
國營事業董監事。他認為,若為了避嫌而派與工作無關的人出任董監事,無法提供專業性
建議,讓不懂相關行業的人當董事,國營事業沒有發展性。
賀陳旦希望交通部管轄國營事業成為公司後,可更有活力。例如港務公司和陽明海運在印
尼有小的投資,發展新南向業務,未來還可推動更多面向。未來10年內台灣有300座離岸
風電投資,港務公司也要利用海事工程專長發展維修工程,不要假手他國。
另桃機公司也應更注重商業性經營,像是免稅店的運作,雖然進入門檻高,但容易獲得旅
客肯定,鼓勵桃機可以參與相關業務。
賀陳旦強調,活化國營事業不是只把自己業績做大,也不是把民間的餅拿來自己吃,而是
要帶動整個產業往前走。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