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姐我昨天去菸酒法務練筆
分享一下自己粗心導致的悲劇
(只能安慰自己是來練筆的)
以前只參加過國家考試跟研究所考試
第一次考國營事業
拿到申論題答案卷時
覺得好多注意事項啊(眼睛有點花)
跟律師考試、高考二級差不多嚴謹
如果有小題
(一)(二)1.2.一定要跟大題題號一、二、寫在“題號欄”,不能寫在“答案欄”(如下)
一
(一)
1.
2.
(二)
1.
2.
錯誤:
一、寫在題號欄
(一)寫在答案欄
1. 寫在答案欄
這部分太仔細注意
竟然漏看了還有一個“超重要”的規定
一定題號要寫在一定的頁數
出4題 考卷總共8頁
第1題必須寫在第1頁至第2頁
第2題必須寫在第3頁至第4頁
第3題必須寫在第5頁至第6頁
第4題必須寫在第7頁至第8頁
我竟然在“專業科目2”預備的時候
才突然看到這個注意事項
專業科目1的第3題是從第4頁開始寫
第4題寫在第5頁
不知道是不是就0分了
很怕有習慣考選部國家考試的考生
跟我一樣漏看
也怕有志於菸酒公司的考生因為這個疏忽+365
第一次參加有這種限制的考試
雖然已經把簡章跟考古題注意事項
仔細看過了
當時考卷上也有寫“請依標題指示之題號於各題指定作答區內作答”
自己也太依賴監考老師了
太習慣考選部的監考老師
發這篇文只是希望未來考台菸酒的考生不會發生我這個悲劇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