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richman0208: 電業法修正後,最慢115年拆分成三間公司,總處是母 03/31 11:41
: → richman0208: 公司,發電廠是發電子公司,區處+供電處是輸配售電 03/31 11:41
: → richman0208: 子公司,區處就是售電,供電處是輸配電,以目前法條 03/31 11:41
1.這裡有點問題耶
區處真的是售電系統嗎?
區處是配電系統才對吧?
考進來的配電雇員
應該是屬於配電系統的不是嗎?
怎麼會是售電系統呢?
2.我以為考輸電雇員 配電雇員
這兩個就是電業法指的輸配電業應為國營這句
裡面的輸電跟配電不是嗎?
3另外現在的電價是賠錢的
區處將來真的有民營的可能的嗎?
4.可以開始準備中油了?
: → richman0208: 有寫的來看,會維持國營的有總處+供電處,維持公營 03/31 11:41
: → richman0208: (政府佔股50%以上)的有核電廠、水力電廠,而其他 03/31 11:41
: → richman0208: 像是區處、火力電廠法條都沒有寫會維持國營或公營, 03/31 11:41
: → richman0208: 等到拆分後沒有了法條保障,前景不知道,也許會維持 03/31 11:41
: → richman0208: 現狀,也許會釋股出去漸漸往民營化方向走。 03/31 11:41
: 推 richman0208: 貼上法條供參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輸配電業應為國營,以一家為限,其業務範圍涵蓋全國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設置核能發電之發電業與容量在二萬瓩以上之水力發電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業,以公營為限。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但經電業管制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前項所稱公營,指政府出資,或政府與人民合營,且政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府資金超過百分之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五十者;由公營事業轉投資,其出資合計超過百分之五 03/31 11:48
: → richman0208: 十者,亦同。 03/31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