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現在才有空回你的文
簡單一句話 沒你想的那麼多
就算績效考核拿滿
也是第二年領第一年的績效獎金
也就是第一年就算從1/2日開始上班
你也只會有薪水+全勤
作者:
amotea (莫提)
2021-08-28 11:03:00第二年才拿第一年的績效每一間國營都馬是這樣好嗎 然後但是假設你離職明年還是領得到今年績效阿==晚拿而已並沒虧
那這樣算第一年的收入嗎你拿到的時候就是第二年 難道國稅局幫你算第一年?
作者:
andonie (我愛113)
2021-08-28 13:36:00本來就第二年拿滿。出社會都有這概念吧
作者:
andonie (我愛113)
2021-08-28 14:05:00這真的是常識
作者: f871114 (大漠蒼鷹) 2021-08-28 14:15:00
報稅也是報去年的哦
作者: asdqwe101 (asx5108) 2021-08-28 17:59:00
真的常識+1只是入帳時間差而已,待滿12.31獎金就是既得所得,離職一樣有
作者:
amotea (莫提)
2021-08-28 20:28:00不過好奇問一下要是七月拿已經超過五月報稅時間了 這怎麼算
作者:
starts (珍惜平凡的幸福)
2021-08-29 09:22:00樓上你在講什麼?報稅是報去年的收入啊 管你幾月拿的獎金
每個人都說是常識 那為何還用錯誤方式計算? 算對很困難嗎看樓上不就有個對這些不清楚的?報稅報去年不也是常識?
作者: asdqwe101 (asx5108) 2021-09-02 11:01:00
國稅局只管現金到帳時間,現金收付基礎,完全兩碼事一般民企是次月發薪,第一年從1月12月做滿一般認知也不會是11個月的收入吧國稅局實際收到錢才算,確保你已經拿到錢可以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