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命斷電助高鐵 鐵路工會怒批:難道台鐵旅客就該死?
東南水泥廠區施工倒塌造成導致高鐵公司電力中斷,預計今天晚間11時恢復雙向營運。台
灣鐵路企業工會晚間怒批,交通部為幫高鐵恢復通車,竟下令要台鐵配合斷電,但別忘了
,台鐵也正在接駁旅客,也有一群國人正等著返鄉,卻為了高鐵搶修需要,台鐵也被迫斷
電停駛,是「再次犧牲台鐵」,「難道台鐵旅客就該死?」
企工說,交通部長期以來就是像現在這樣犧牲台鐵的營運,試問現在還是大家返鄉的尖峰
時段,斷台鐵的電去幫高鐵,就沒更好的方式搶修高鐵嗎?還是說台鐵的旅客就該死嗎?
可以犧牲一般普羅大眾的返鄉時間去換高鐵貴賓寶貴的時間?台鐵乘客時間可以被犧牲?
企工質疑,交通部要台鐵斷電,斷電後要退票給旅客,試問,台鐵的營運損失由誰來擔?
當台鐵的資本長期被交通部掏空,一旦台鐵出事,交通部長就是對台鐵震怒,試問部長這
次要對誰震怒?是高鐵公司?還是對鐵道局震怒?
對此,交通部僅表示,是台電因為搶救工作的要求。
https://udn.com/news/story/122742/6209862?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作者: peelgates (..) 2022-04-02 00:07:00
窮人才搭台鐵 窮人沒人關心
作者:
shevchen (麻繩提豆腐)
2022-04-02 01:06:00太極拳打起來
作者: z789252 (孟) 2022-04-02 01:15:00
沒事王國材,有事亡國材
作者:
yaihome (言哥)
2022-04-02 06:14:00那台電不幫忙搶修,這能解決嗎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22-04-02 08:15:00想要不斷電就叫人上去修,難道台電員工和包商就該死?
作者: jennywalk 2022-04-02 08:18:00
這工會代表發言不合格,特殊時刻的特殊作法。看誰發言的,撤換掉吧
作者:
JACC (JACB)
2022-04-02 09:29:00王國財 呵呵
哪裡不得體?疏運時刻先把人送走才是常識吧。設備維修不能等夜間無車時段再進行嗎?硬要立刻修,結果修好高鐵也只能再發兩班車,旅客都塞在臺南站。
作者:
JACC (JACB)
2022-04-02 10:30:00不得體?那就是工會說的沒錯囉? 只是太粗暴了?
作者:
XXXXDGC (滅修乾魔)
2022-04-02 10:44:00國營就是tool,就算民營化也是tool
作者: anchorman13 (LEE) 2022-04-02 11:39:00
資本長期被掏空??台電應該已經無感了吧
作者: pk9993 (pk9993) 2022-04-02 12:24:00
合鐵應該向高鐵、台電求償!
作者:
kiloM (km)
2022-04-02 13:56:00台電台鐵高鐵合力搶修了八小時只為了高鐵開兩班車這兩班車代價真高阿
政治凌駕專業的下場正確決策 應該是台鐵加開班次幫忙疏運高鐵旅客待至雙鐵半夜非營運時段 再搶修
問樓上,台鐵軌道在高鐵旁邊,一邊帶電通車誰敢工作,人命不值錢?
雙標檢察官這次高雄檢察官怎麼沒有出來把包商的家抄家 ,並"準放火罪"把包商移送法辦
作者: johnsnow 2022-04-02 16:12:00
樓上,因為跟刑法構成要件不符阿不要自己法盲還秀下限好嗎
既然樓上這麼厲害,那請問一下,303事故台電的員工的刑法構成要件在哪?
作者: johnsnow 2022-04-02 16:41:00
也是啦,反正這邊就是允許值班主任去操作標示「禁止使用」的機台
作者:
sichi (希奇)
2022-04-02 16:42:00台電齁 就我經驗 作業方式一樣以自己為大 覺得這樣最好或最省事 就會要求別人要配合 然後當人講說這樣那樣不可
作者: johnsnow 2022-04-02 16:42:00
不允許檢察官用刑法176去偵查到底有沒有故意疏失
作者:
sichi (希奇)
2022-04-02 16:43:00以嗎 也會先以他們要的先說服 如果沒有很懂 或是沒堅持記續詢問 就會被他們耍著玩 只能犧牲自己配合台電
作者: johnsnow 2022-04-02 16:43:00
完全不能檢討又愛護短
作者:
sichi (希奇)
2022-04-02 16:44:00犧牲後的費用 干台電屁事 若犧牲後是電費增加 他照收喔
作者: johnsnow 2022-04-02 16:44:00
基層一定都沒錯~~
作者:
amurox (安室最高!!!)
2022-04-02 21:24:004%只會挺政府 其他都無腦反呀~ 不要期待它太多
作者: johnsnow 2022-04-02 23:21:00
構成員工刑法的要件不就刑法176條,學店仔在那跳針別人屁孩 ,呵核四或深奧電廠開,那天就不會停電嗎?檢討值班主任跟能源政策是兩回事,硬要在那片跳針跳針有本事你就去說服民眾投票通過核四或深奧阿,廢話一堆
作者: shinkiro (Shinkiro) 2022-04-03 00:40:00
政府好爛喔,供電下次要做成雙路的好嗎?不要整天前瞻,國營搞爛有錢兩兆,沒錢發公務員100加班費(兩百年份),40年18%嘻嘻100億喇
那這樣東南水泥也是因過失炸毀啊,一樣構成要件現在流行自已打臉自已的嗎?後面兩句真的笑死,哇開大絕欸好聰明好厲害喔~
N-1事故 不會造成長時間停電才是不缺電吧如果會 那就是電力備轉不夠 這樣滿意嗎如果你不認同 那我反過來問你備轉的用意是什麼
作者: johnsnow 2022-04-03 12:05:00
我認同q1您的論述,但認為備轉再多也一定上限,再加上現今能增加備轉的電廠新建或改建都遇到民眾抗爭,實在很難推行。另外就算當天沒有發生事故,我還是認為值班主任的責任是該被檢討的,至於檢討結果如何又是另回事。
作者:
amurox (安室最高!!!)
2022-04-03 12:41:00要避免停電目前不就要備載 但政府不想承認備載不夠所以一癱瘓馬上就會停電 兩邊都要檢討 但基本的備載才是重點吧 因為你沒法百分百避免人為疏失把責任推給現場 不就要求你必須100%不能過失嗎
哈 拿其它版的出來po 不就好棒棒!你在其它版的精采言論 我是不會po出來的 跟這版無關連想看的人自己去看第176條準放火罪則是你拿出來討論的 也是你的專業你也有說 你在"法院"工作 法律應該是你的強項啊!結果還是解釋不出來台電員工是炸燬什麼?唉!"電力調度"及"備載容量"的相連性 你有去弄懂嗎?當天員工失誤操作是事實 但真實的備載夠 停電就不會那麼久真的是同公司嗎?真懷疑 有你這種同事 也真衰小 !拜託小朋友啊!講不贏就開始扯政治 去做點功課好不好專業知識那麼低 戰力那麼弱 真是可憐 有夠悲哀呀!
https://i.imgur.com/1ofKZX0.jpgamuurox 有寫出重點!john 備載及容錯率都不用考慮嗎?電網為何一定要走鋼索 走吊橋走路橋不是更穩定且安全!
作者: johnsnow 2022-04-03 13:51:00
喔 我在其他版又沒有仇女仇南部仇同志仇老XD一下政風、 一下我.在法院工作,統一點邏輯好不好我從頭到尾不就是說員工的疏失要檢討,什麼時後有說政策不用檢討了?
作者: johnsnow 2022-04-03 13:55:00
炸燬什麼上面不是就說了,眼睛不好我也沒辦法我也可以在這裡說我是在中油的煉油廠工作的阿XD
東南水泥的影片不是有台電69kV高壓電塔被扯到,然後爆炸爆火花的影像嗎?這不就是炸毀嗎?有符合你的要件啊?興達你說要件也是炸毀啊,你自已貼的法條你自已要看嘿你這已經不是眼睛好不好了,單純就是"我不認輸就不會輸還好嗆人家法盲跟學店,拜託你什麼學校什麼系,講出來讓大家聞香一下,看你學校科系的含金量夠不夠格嘿而且你連論戰時最等而下之的就是人身攻擊都不知道,你拿學校出來說嘴,只是在污辱你的學校
東南水泥廠工安事故釀雙鐵中斷 4人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那準放火罪呢?檢調有跟興趣一樣被搜索那4個人的家裡嗎?說好的標準一致呢?
作者:
amurox (安室最高!!!)
2022-04-03 22:08:00一定不一致呀 因為國營員工好宰殺~
作者: johnsnow 2022-04-04 09:37:00
準放火罪也可以稱公共危險罪阿,還在那邊不一樣ww檢調有沒有搜索東南水泥廠商家,媒體沒報你是會知道喔罵別人屁孩、同公司很丟臉、翻舊文的行徑當做沒看到,只會檢討我也是很雙標阿ww
哈哈哈哈~搜索東南?還在掰耶!笑死!自己說謊被抓到就那麼生氣啊~自己打臉自己了 還都否定自己XD可憐啊~~~
作者:
jq663098 (紅色興登堡)
2022-04-04 15:12:00基本上在這板看到是新聞的文章就盡量不要點進來 因為推文的都是陌生id 至於是哪一個板來的我不能講
作者: johnsnow 2022-04-04 20:37:00
到底哪裡說謊或否定自己?完全沒邏輯欸,要吵電力調度前,應該先調度自己的腦袋一下吧但可能腦袋的備轉本來就不夠了ww之後看檢調的起訴書或法院判決,不就知道有沒有搜索扣押東南或相關廠商了同事這副德性都不會生氣了,說謊被抓到也不會啦XD
啊人家講的話就沒什麼問題,我想檢討也沒得檢討啊翻舊文也沒什麼問題啊,不然他要怎麼確認你有沒有說謊跟夠不夠資格嗆人學店跟法盲喔所以你現在要用之後不一定有的東西來為自己開脫了嗎?想說檢調的起訴書或法院判決要出來也好久之後,到時候沒人會記得你現在的搞笑言論跟嗆人學店嗆人法盲了是嗎?別騙了啦檢調要是有用跟興達一樣的標準去搜那4個人的家裡,新聞怎麼可能不報,你要扯也扯合理一點的準放火罪就是公共危險罪?好多槽點是要從何吐起= =你好意思嗆人家法盲?
作者: johnsnow 2022-04-05 00:57:00
準放火罪就在刑法第十一章公共危險罪章裡面本來就通稱公共危險罪了,你才不要秀下限好不好= =所以檢調完全不用約談、搜索或扣押就可以辦東南案喔在那邊扯一堆連法院實務跟罪名都不知道,阿不就法盲還在那邊以後不一定會有,笑死人了兩個真的難兄難弟,不分上下XD
統稱公共危險罪...你乾脆統稱刑法算了...所以我不是說了沒有用一致的標準去搜索了嗎?= =真的就是不會有啊,那就是還沒發生的事,都是你自已的幻想而已,有搜索一定直接報出來啊,你現在是要改扯程序要時間喔?真的是不停繞來繞去就永不言敗欸
作者: johnsnow 2022-04-05 01:35:00
本來就統稱或簡稱了,到底哪裡有問題啊ww不會去找個律師或法官問問喔,真是恐龍民眾欸一致的標準是要誰來判定?你每個案子成案到判決時間不一樣,這樣可以直接說標準不一致?跟法盲吵是要言敗什麼 呵呵講得好像你上班每件事情都同樣時間處理完,都沒分先後,真棒
本來就統稱或簡稱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對啦對啦,不如我們統稱法律二字就好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就說了單指搜索而已還在成案到判決時間真的是永不言敗啊,你就一直跳來跳去繞來繞去人家講A你扯B而已,這不就是永不言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