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WeiLin (酥酥)》之銘言:
: 各位前輩大家好,在下幫親戚提問,敬請不吝解惑:
: 41歲女性,現職公部門聘用研究員(勞保),年資11年,育有6歲女4歲子,
: 由於工作型態需常配合單位於夜間加班,恰好兒女即將分別進入小學及幼幼班,
: 需長時間陪伴在側,雖然工作極為穩定但一年一聘,她希望能有穩定朝八晚五的
: 工作時段,興起了投考國營企業的念頭。
: 她的問題是:
: 1. 即將年滿42歲,若能順利通過筆試,國營事業機構在面試是否對於年紀有特殊考量?
: 2. 單位是否允許進修博士班?(因原單位時間難以配合,目前博二休學)
: 3. 先前累積的工作年資,能否沿用於國營事業機構?(她捨不得放棄現有休假年資)
: 親戚沒使用PTT或DCard,聚會時請我代為提問,想請版友指點迷津,感謝!
本來想回信箱的
後來覺得可以給其他人參考
所以PO我的經驗分享
不代表絕對結果
本人有幸(不幸?)待過兩間國營
A公司算得很精
好像106年有個公文
一些以前可以累積休假年資(公家)職務都不計
最扯的是我之前有待過市府內部專案用人計畫
也不讓我算
能做的只有公家單位的職務代理人
意思就是職缺是屬於「公職」的約僱
B公司則是都給我算
連以前我當過幾年大學研究助理
只問我當初的休假是不是有累積
有就直接讓我認
滿一年的休假就比同梯多幾天了
以上我的經驗僅供參考
A公司沒有錯
B公司認的比較寬也許是承辦人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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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分享一個案例
A公司的同事因為想調回家鄉
直接由雇員在職考雇員
回鄉後年資薪資照舊
B公司聽說前人的經驗是重算(一般應該都這樣)
未來有相關需求的板友可以找找看
是不是有相關法條
※ 編輯: hobbylin (101.10.2.32 臺灣), 04/25/2022 11: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