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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真的有藏電! 監委通過糾正、調查揪出「藏在這」
2023/07/05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5)日表示,針對2021年5月13日與2022年3月3日兩次全國大停電,昨(4)日通過對台電8人彈劾,皆送懲戒法院審理。另針對接連跳電,監院今也通過糾正台電。其中,監委調查發現,台電為緩解系統供電壓力,調度運轉核二、核三廠「氣渦輪機」機組及實施需量競價措施,在2020年至2022年10月間有18個月供作電力尖峰或大型機組跳脫時之調度電源,儼然將「例外變常態」,且其發電量未納入電業年報,形同「黑電」,應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今日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蕭自佑與葉宜津提案,糾正台電公司。民進黨過去在野時曾指控「台電藏電」,近年來也屢遭中國國民黨、部分擁核人士與團體批評。這次監委調查,則意外證實台電確實有隱匿發電量未報之情事。
監委指出,台電公司辦理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提升工程,未控管有電與無電介面,致因人為誤操作而引起接地故障,造成2021年5月13日停電事故,影響415餘萬戶;3日後的5月17日中午,興達電廠單一機組故障,雖於同日傍晚復電,然當晚仍因抽蓄電力用罄、太陽能發電歸零等因素,實施低頻卸載及一輪緊急分區限電,影響約100萬戶,違反單一機組故障不引起系統低頻電驛卸載(限電)之原則,均有違失,因此提案糾正台電公司,並於今日通過。
針對517停電事故,監委指出,2021年5月17日預估備轉容量率10.16%,惟興達一號機於12時54分跳機,同日17時38分復電後,因太陽能發電遞減、抽蓄電力已用罄,雖啟動汽電共生緊急增購機制、請用電大戶抑低用電量等措施,電力仍失衡,而於20時至20時50分低頻卸載,20時50分至21時40分又實施一輪緊急分區限電,合計影響約100萬戶。此違反發電機組跳脫不引起系統低頻電驛卸除用戶負載之原則,應確實檢討。
本案調查報告也指出,2021年7月27日6時32分許,核二廠運轉員配合清潔人員例行環境整理,人員未離開座位滑動座椅時進入控制室紅線管制區,椅背不慎觸及主蒸汽隔離閥壓克力保護罩傾斜,導致主蒸汽隔離閥關閉,機組急停,顯見控制室風險及紀律管理不到位,核有違失。
另外,針對2021年12月雙北地區3度發生電纜起火事故,調查指出其充油電纜老舊,台電公司未能預為因應,短期內連續發生故障起火,顯見電纜維護作業確有不足,影響供電穩定,允應檢討。
調查報告也揭露,台電公司為緩解系統供電壓力,調度運轉核二、核三廠「氣渦輪機」機組及實施需量競價措施。然而,核二、核三廠「氣渦輪機」機組主要是作為電廠遇到全黑時,緊急全黑起動供給廠內機組緊急電源。但在2020年至2022年10月共34個月期間,有18個月供作電力尖峰或大型機組跳脫時之調度電源,儼然例外變常態。此外,其所發電量未納入電業年報,形同「黑電」,應確實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也提到,台電公司為對高壓以上用戶用電需求進行抑低,實施需量反應負載管理措施,包括計畫性減少用電措施、臨時性減少用電措施、需量競價措施、緊急應變措施等。以111年度為例,各措施占比為計畫性約84%(平均每度扣減金額1.79元),需量競價措施約11%(9.71元),緊急應變措施約4%(0.19元,共執行16天)、臨時性減少用電措施約1%(21.28元)。
調查報告指出,上述之需量競價、緊急應變措施、臨時性每度扣減金額,明顯高於2017年至2021年再生能源(4.36元)、民營電廠(2.51元)、汽電共生(2.13元)平均購價,亦高於高壓(3.1039元)、特高壓用戶(2.5707元)每度售價,等同以高價回饋用電大戶之情事,容應檢討並研謀改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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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組跳脫的緊急調度電源居然被監委定義成藏電?
官員真的把一般沒有常識的人民當成傻子?隨便掰反正都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