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個跟貪汙無關但跟有瀆職有關
1030731氣爆的事件
因當時有12等的經理輪流值安管中心的規定
所以發生當下消防員有打來本單位的安管,該長官就因為當天輪值接了這通電話
告知消防員當地地下無本公司管線blabla,從此就跟這事件拖不了關係
老前輩的說法是檢察官一直有起訴,但一直無罪
查到一百零四年度重訴字第454號民事判決 確實是列被告但無罪
老前輩的說法就是該經理就一直被起訴然後無罪
(簡單說就是法官認為氣爆跟中油管線無關 所以就算他們提供錯誤訊息也無因果關係
且該經理業務亦與石化管線無關 難以知道細節
只是當天是他值班 並且也很配合的幫忙詢問了解狀況
並無提供錯誤資訊及怠慢之情事)
但檢察官就是持續起訴
老一輩的講法都要打折 但該經理退休前我聽過他與長官的對話
確實還在跑法院
就我知道該經理因此事情被冷凍直到退休 然後也不知道是不是因此懶得多賺半年
過完生日該月就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