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管] 個體經濟學

作者: alfredgod (小江湖)   2015-01-02 20:31:56
河流的上游有一養豬場,下游有一遊樂場。Q 是養豬的頭數,養豬的邊際成本是
MC=Q,邊際效益MB=60-Q。遊樂場因養豬場排出的污水所要負擔的邊際處理成本
是MEC=2Q。請問:
(1)如果養豬場只考慮自己的利益,他會養幾頭豬?
(2)如果同時考慮遊樂場所受到的影響,應該要養幾頭豬?
(3)如果將河流的水權判給養豬場,依據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在交易成本可忽略
的情況下,養豬場會養幾頭豬?為什麼?
(4)同理,如果將河流的水灌判給遊樂場,養豬場會養幾頭豬?為什麼?
(5)若養豬場與遊樂場合併時,會養幾頭豬?
(6)若改為向養豬場課稅,每頭豬應課多少稅?
請問有人知道(5)(6)小題怎麼算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