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WestRiver0tp 水桶

作者: kenmy (中肯的肯米)   2021-07-28 17:55:56
文章代碼(AID): #1X01cjI2 (Guardians) [ptt.cc]
推 WestRiver0tp: 馬的,無良出門要小心被車撞 07/27 22:40
第03條 對特定及不特定之人或團體進行人身攻擊
  罰則 水桶三個月
作者: WestRiver0tp (pin-ger)   2020-07-27 22:40:00
馬的,無良出門要小心被車撞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21-07-28 19:55:00
這是16條一個月吧,哪有人身攻擊?頂多併11條再多一週,實在看不懂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21-07-28 19:58:00
應該算第10條才對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21-07-28 20:23:00
這要重判了吧?
作者: ruby791104 (阿年:))   2021-07-28 21:50:00
辛苦了m(_ _)m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21-07-28 22:28:00
我中文不好 這樣叫人身攻擊?
作者: horse0910 (別把無知當有趣)   2021-07-28 22:38:00
詛咒教練團真的沒必要啦 中文不好的也不用講出來給人家知道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21-07-28 23:04:00
詛咒確實不好 但這定義上不算人身攻擊吧
作者: uyrmb47   2021-07-28 23:54:00
可是被車撞死是公然侮辱...
作者: sword36785   2021-07-28 23:58:00
真要說 詛咒比人身攻擊嚴重吧第二條直接一年都可以
作者: terry66 (999)   2021-07-29 00:21:00
這種明明就是要一年的原來很多人覺得這比人身攻擊輕微喔 厲害了
作者: sharok (瘋)   2021-07-29 02:29:00
如果吳教練有上版看到這則發言且表示心生畏懼恐怕這是比人身攻擊或是公然侮辱都要麻煩的問題看球情緒大家都有 這位應不是故意的 但沒必要講得這麼難聽
作者: jacketchou (帥夾)   2021-07-29 02:42:00
這個真的不行…..
作者: whaleswin16 (快攻才是王道)   2021-07-29 03:36:00
詛咒比人身更嚴重吧?
作者: howie00215 (數學王子)   2021-07-29 03:58:00
絕對沒有人身攻擊吧哈哈哈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21-07-29 07:25:00
只能說一些人的語文能力和法治觀念真的有待加強 今天重點不是詛咒嚴不嚴重而是判決要依法有據 不然就不用版規版主看心情判就好了 覺得太輕那該討論的是是否該修改版規
作者: terry66 (999)   2021-07-29 08:15:00
不用改板規呀,因為這其實是要用第二條的#1W_Laudn
作者: sword36785   2021-07-29 09:45:00
詛咒算不算人身攻擊 大家心中都有把尺判定別人跟你的想法不同 就叫人XX有待加強是啥概念?你可以先提出詛咒不算人身攻擊的依據給大家參考嗎?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21-07-29 09:50:00
人身攻擊在法律上就是用公然侮辱去告啊,跟詛咒有毛關係吳俊良如果感到恐懼可以告恐嚇,跟人身攻擊還是沒有關係算了講再多反正版主當作沒看到,愛護航的繼續護航哪天自己被桶就知道了
作者: terry66 (999)   2021-07-29 09:55:00
阿都跟你說第二條了 不看我也沒辦法啦(人身)攻擊球員、球團和教練,且未提出相關佐證論述這人身 是( ),不是非必要條件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21-07-29 09:57:00
這樣叫攻擊我也是呵呵啦
作者: terry66 (999)   2021-07-29 09:58:00
上面也貼範例給你了 樓上加油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21-07-29 09:58:00
沒關係啦你(們)開心就好
作者: terry66 (999)   2021-07-29 09:59:00
#1WTkVare 加油啦~還要我再找嗎?
作者: benxyz (New Divide)   2021-07-29 10:01:00
完全不一樣的東西找來搞笑嗎?
作者: terry66 (999)   2021-07-29 10:03:00
自盡的判例也很多啦 你如果無法判別我是不會怪你
作者: tjbulls   2021-07-29 10:22:00
你覺得沒關係 繼續護航就請便阿XDD
作者: calllinama (一頭大嬸)   2021-07-29 11:34:00
這種告得成恐嚇才有鬼 一堆鍵盤律師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21-07-29 11:37:00
這種常識的問題是還要提什麼依據?我問號每天路上車禍這麼多 這些人的人格有受到污辱嗎?
作者: kev (K)   2021-07-29 11:52:00
這種常識還有人要護航不是人身攻擊真的還蠻好笑.版主辛苦了
作者: kevgeo (該往哪?)   2021-07-29 11:55:00
https://i.imgur.com/BHc0mCF.jpg 參考一下詛咒跟人身攻擊真的是兩碼子事 並不是較嚴重就能一概論之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21-07-29 12:03:00
要桶他多久其實我不在意 我在意的是 版主水桶要依法有據 怎麼有人一直看不懂 詛咒球員教練當然是非常惡劣沒品的行為 我根本就不是在護航他的行為
作者: Vincent233   2021-07-29 12:14:00
詛咒跟人身攻擊有點關係都沒有 愛桶多久就桶多久 但要有憑有據*一點關係
作者: ggfinger (GG)   2021-07-29 15:07:00
無良是什麼?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1-07-29 16:02:00
詛咒真的不算人身攻擊呀 要找更適合的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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