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驅勢韓文210小時轉讓

作者: antonio888 (安東尼)   2016-05-28 14:55:06
請仔細看過這篇,I大你的問題就有解了^^,希望你可以順利退費^^
有關補習班退費規定(第33條)修正如后,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應依下列規定
退費:(計算方式以雙方約定費用為準)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60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
分之95,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5 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仍應退還。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59日至實際開課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
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所收取之百分之10 部分超過新臺幣一仟元者之部分,仍應退還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或次)上課前(不含當次)提出退費申請者,補習班應退
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七十。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2日(或次)上課後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
內提出退費申請,補習班應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五十。
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
全數不予退還。
※補習班招收學生收費超過ㄧ學期者,該學期部分適用前項規定退費,其餘所收費用應全
額退還。
※ 引述《Insistent (無法...)》之銘言:
: 我要來報告我退費失敗的血淚 嗚
: 因為很快要出國 我2/13 繳費 2/20開課 結果他上面寫兩期總共一年 第一期是二月到八
: 月 價錢兩萬七千多 第二期是兩千多 ,到明我也覺得這點擺明對消費者不利 ,但對消費
: 者來說 就是一年 這樣超過三分之一的時間縮短了一半 氣死我
: 以後大家繳費報名要看清楚 真的是太黑了 這明顯不利於消費者
: http://i.imgur.com/OSVpI0n.jpg
: ※ 引述《ladyjaja (jaja)》之銘言:
: : 購買原價:42000/252小時=84堂課
: : 目前欲售:24500/210小時=70堂課
: : 上課期限可至2018/2
: : 上課範圍從發音至中級均可
: : (教材內容可參考延世大學韓國語)
: : 原本因工作需求報名韓文
: : 但目前因為工作轉換故不需要再繼續學習嘍
: : 對韓文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好好把握
: : 比自行報名還要便宜很多
: : (因為差價小妹自行吸收了...)
: : 5月前決定我可以再作一些優惠唷
: : 意者請來信或私訊問我Line ID聯絡
: : 謝謝:)
作者: Insistent (無法...)   2016-05-28 22:21:00
謝謝A大, 我會再試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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