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看到這個新聞,在下有一些看法想分享
(如果板主覺得不適合,再麻煩下手砍文了,感謝)
HBL 為什麼精采,就是因為只有三年的時間。
HBL 為什麼熱血,就是因為只有不到 1100 個日子。
我非常尊重鄭選手的選擇,但是是不是也可以藉著這個機會
讓 HBL 官方、教育部、還有我們這些球迷們一起思考:
球員多讀一年 多打一年的問題。
高中三年,是學生的黃金期,無論課業、球技養成都是無比的重要
我們知道,學生每經過一年的訓練和比賽經驗,都能比過去的一年更強。
1. 那麼高三留校一年、或是高二再多讀一年
對其他一樣是三年 HBL 生涯的多數球員來說,
這樣的多歷練一年,是不是公平的事?
(晚讀或是國中重考而造成的年齡差異,因為狀況不同,在此先不討論)
又或者,這樣四年打三年,是不是會有種 UBA 大一打高中生的競爭疑慮
2. 學生在高中時代,心智思想可能會差異比較大
若然在學業已竟,但是自願為了球隊多讀一年
那麼就教育精神來講,是不是作為教育家的教練和校方
應該適度地引導學生邁入下一個求學或人生階段
可能會是對學生比較好的方向。
3. 若然黑暗一點去想
當有不肖學校暗示或是意欲球員留下多打一年而爭取佳績
教育部與高中體總是否該介入撤查
因為此舉是為短視學校私利,葬送學生未來。
以上小小看法,或許文內許多觀點是在下思慮有欠周延的地方
但還是希望能拋磚引玉,讓大家有不同的觀點來看這件事情。
最後,祝福鄭同學明年可以考上理想的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