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大家晚安! 泰嘎賀!
剛剛看完竊聽風雲二,劇情很好看,劉青雲/吳彥祖/曾江/古天樂等實力派演員,
演得都非常出色,但也許是小弟對香港股市的買賣交割作業不明瞭熟悉吧!總覺得電
影後面,吳彥祖綁架警官古天樂的老婆,逼迫古天樂去幫他賣股票的這一段劇情,小
弟感覺不太能接受?!
為什麼古天樂可以拿著一袋幾千萬股的股票,一天跑了七八個證券商,一見面就說要
賣股票,證券商的營業員是都不用幫古天樂開戶賣股票嗎?
然後賣了股票,證券商馬上就開現金支票給古天樂,難道香港沒有洗錢防制法,都不
用登記一下古天樂的證件?然後古天樂這樣幫吳彥祖賣股票,古天樂身為執法人員,
事後難道都不用被長官懲戒一下嗎?
套句也是劉青雲說過的名言:保安!可以讓人家股票這樣賣了又賣,賣了又賣的嗎?
另外題外話,劇末有一點看不太懂,劉青雲自己下單買賣股票500萬股,這樣是有
幫地主會買到該買的749股票5000萬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