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jeanstone (內湖米達麥亞-帝國軍647T)
2021-01-27 10:54:12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10126/I7GPUM5QQJHUFMX5AWHSPUOCEQ/
同樣娶了台灣居民為妻的香港影視大亨向華強及其長子向佐,去年9月向台灣當局申請「
依親居留」,可能難以獲批。台灣傳媒引述國安單位消息指,向華強與中共官方關係匪淺
;且因為早年在台灣有案底及被台灣官方標註為「新義安老大」,已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入
境。向華強夫人陳嵐回應稱,丈夫在港無犯罪紀錄,並一直獲准出任上市公司主席。
《自由時報》昨報道稱,針對向氏父子的依親居留申請,國安單位最新調查指,向華強在
1994年出任中國電影基金會名譽副會長,為首位擔任此職務的香港人。向太昨認其夫曾擔
任此職。據報,該基金會近年負責承辦中共「全民國防教育萬映計劃」,下設國防萬映辦
公室,執行傳承紅色基因,宣傳《建國大業》等中共愛國主義電影。
此外,在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列為機密的一清專案「竹聯幫組織沿革表」中,向華強被官方
標註為「新義安老大」。國安人士透露,向華強現在給外界形象是影視大亨,但在台灣安
全單位紀錄中,他是有案底的人,其父向前是新義安創辦人,而新義安亦與台灣黑幫「竹
聯幫」素有往來。
過去向華強打算前往台灣參加金馬獎,惟多次被移民署拒絕,向家成員多人皆與新義安有
關係。調查指,向華強胞兄向華波在1972年因港台走私販毒案,被台北地檢署依《戡亂時
期肅清煙毒條例》及《妨害國家總動員懲罰暫行條例》提起公訴收押,當年23歲的向華強
也因非法買賣外幣被合併起訴。
國安人士強調,不是娶了台灣人或「洗白」就能依親居留。根據《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
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曾有事實足認為有犯罪行為、曾參加或資助恐怖或暴力
非法組織或其活動而隱瞞不報、有事實足認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以及曾任職於中
國黨政軍或其他公務機構等,得不予許可。
向太陳嵐昨以短訊回覆本報稱:「香港特區政府已經發給台灣政府向華強的良民證,足以
證明無犯罪紀錄。而且1996年港英政府時代已經批准向生是上市公司主席了。」72歲的向
華強為中國星集團的創辦人兼董事會主席。資料顯示,向華強曾在1978年赴台出演當年被
視為愛國「軍教片」的《黃埔軍魂》,該片由國民黨經營的中央電影公司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