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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應訊 丟藍白拖襲擊法官
2021/09/26 05:30
橋頭地院首例 恐嚇犯扔鞋洩憤 擊中牆壁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成立五年多的橋頭地院,發生首宗法官開庭途中,竟遭被告丟
出藍白拖「襲擊」事件!王姓男子因恐嚇等罪被收押,自認法官會繼續押他,憤而當庭丟
鞋「修理」法官,橋頭地院認定開庭時丟鞋,已犯妨害公務罪,將王男判處拘役五十天。
自認法官會繼續收押
據了解,王男去年九、十月間認為女性友人小真(化名)與其友人,在網路上對他惡意攻
訐,上色情網站散布小真個資,恫稱要用西瓜刀砍掉她手腳、砍完餵狗丟海,還說她喜歡
做愛、玩四腳獸、百人斬等,被控加重誹謗、恐嚇、公然侮辱、違反個資法等罪。
檢察官認定王男有反覆實施恐嚇及滅證之虞,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今年二月偵
結起訴,移審橋頭地院後續押。法官四月廿六日下午開庭,決定是否延押王男,王男在被
告席,在場人員還包括檢察官、書記官、通譯、法警,及辯護律師等多人。
還沒裁定鞋就砸過來
當時法官訊問羈押要件是否仍存在,以便判斷要不要裁定延長羈押,王男回答完畢,法官
準備離席時,王男竟將自己所穿藍白拖鞋的其中一隻脫下,右手持鞋朝距離二、三公尺外
的法官席位方向丟過去,幸只擊中法官旁邊牆壁,隨即被在場法警制止。院方認為王男妨
害公務,向橋頭地檢署告發;後來王男被法院裁定延押二個月。
今年八月卅日,橋院審結王男恐嚇小真案,認定他有罪,可易科罰金部分,判處徒刑一年
,不能易科罰金部分,將王男判刑三年六月。至於王男妨害公務部分,也於日前宣判,法
官審酌王男承認犯行,態度尚可,損害未持續擴大,從輕量刑後判處拘役五十天,得易科
罰金。兩案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