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一邱姓男子因和張姓鄰居爭吵,拿小鐵鎚將張男打成重傷,並打電話自首,警方到場
將張男緊急送醫,張男住院14天後仍不治死亡,檢方也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邱男,不過法
醫解剖張男屍體,發現死因應是張男在住院期間進食時,因食物哽住喉頭導致嗆死,和遭
邱男毆打的傷勢無因果關係,法官逆轉改依傷害罪處邱男徒刑10月,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男和張男是鄰居關係,邱男於去年6月1日中午,因土地界址糾紛和張男發
生口角,邱男竟拿小鐵鎚毆打張男的四肢、背部,並以單手掐他脖子,導致他受有「第7
、8肋骨骨折合併血胸、疑似肺栓塞、肺炎」等傷害,邱男打完人後打電話自首,警方到
場趕緊將張男送醫急救。
張男當日被轉入加護病房,住院1星期後一度因狀況穩定轉至普通病房,11日又因呼吸窘
迫轉回加護病房治療,並於4天後過世,檢方也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邱男。
不過經法醫解剖張男屍體,認為張男在住院14天後死亡,解剖時發現他左側肋骨部分已有
復原狀態,研判傷勢應該不嚴重,非致命傷。且張男喉頭和支氣管內有食物殘留,應是死
亡前有進食後嘔吐或被食物嗆到,可能是第2次進加護病房前就發生嗆食,導致張男呼吸
費力、終至窒息。
法官參考法醫意見,認為張男的死和邱男的傷害行為並無因果關係,考量邱男犯後自首,
尚有悔意,雖未能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但也是因為雙方對此案認知差距過大的緣故,審
酌他案發後曾服用除草劑中毒、經濟情況差、從事保全工作等情狀,依傷害罪處邱男徒刑
10月,全案還可上訴。
剛剛我何止敲了他兩下!如果在十年八年後他死了,請問大人,你可不可以告我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