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n324 (北極熊)
2024-12-16 22:44:53※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O3iz6K ]
作者: AoyamaNanami (AoyamaNanami)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館長嗆「雜碎名嘴」又要被告了!李正皓1
時間: Mon Dec 16 22:37:47 2024
1.媒體來源:
民視
2.記者署名:
周希雯
3.完整新聞標題:
館長嗆「雜碎名嘴」又要被告了!李正皓1關鍵認定「已是累犯」:要他進去蹲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紅館長(陳之漢)以敢怒敢言風格著稱,經常在直播公開點名開罵,日前他脫口喊「雜
碎名嘴」,隨即又直接說出政治評論員李正皓的名字,再度點燃戰火。對此,李正皓先是
在節目反擊,已經寫好律師信準備提告,不打算要對方道歉,今(16日)直接曬出刑事告
訴狀,控訴館長過去就因批評人「雜碎」被判刑,所以已經是累犯,已經正式提告,並期
望館長不得易科罰金,「我對罰館長錢沒興趣,我的目的是要館長進去蹲」。
回顧整起事件,館長因被八炯批評「不讀書,不出門看看世界,整天只會在健身房裡面」
,9日在直播不滿反擊,難道學歷低就不配討論政治,並舉例「之前有個政治評論員,我
忘記了,反正就那些雜碎名嘴,他說『館長又沒唸書,像我們都是專業的政治評論員』,
館長他根本不夠資格」,下秒就點名「好像李正皓嘛,我就說是哦?那請問一下,政治評
論員啊,哪有甚麼國家考試?沒有啊!」
對此,李正皓已委請律師正式向北檢提告,認為館長明顯涉犯刑法的加重公然侮辱,「但
公然侮辱大多是易科罰金,我對罰館長錢沒興趣,我的目的是要館長進去蹲。」此次最關
鍵的法律見解在於,「陳之漢屢次於網路粗言穢語辱罵他人,並非初犯,前業已遭判刑確
定,而又再犯之,顯見其毫無悔過之意,僅判處拘役得易科罰金之刑,顯然不足以矯正其
行為,盼得重判被告,並不准許其易科罰金」。李正皓強調,館長罵人「雜碎」已是累犯
,會請律師提醒北檢,光是易科罰金之刑,顯然不足以矯正館長的行為,相信北檢一定會
做出最「妥適」的裁決。
據悉,館長與公民老師兼網紅羅文,因政治立場不同在網路隔空互嗆,羅文2018年拍影片
批館長是「新民粹型領袖」,館長隨即秀出自家販售的螺紋保險套,嘲諷「螺紋保險套就
是個雜碎」,羅文不甘受辱憤而提告妨害名譽。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館長貶損羅文已
是事實,不過他已坦承犯行,並當庭表達願意深切檢討,判其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C16W0281
6.備註:
整人之霸交給我~~其他雜碎交給你 就這麼多??還有我的衣服!!
※ 編輯: chan324 (36.233.234.232 臺灣), 12/16/2024 22:46:44
作者:
tools (tools)
2024-12-16 22:53:00高義 你他媽雜碎!
作者:
white28 (white)
2024-12-16 23:15:00雜碎全部過來
作者:
jganet 2024-12-16 23:15:00高義 你他媽的雜碎
作者:
neo5277 (I am an agent of chaos)
2024-12-16 23:24:00怎麼,吶 給你個鏡子照照
作者:
PCC2003 (習慣晚睡)
2024-12-17 01:49:00我是說在座的各位~~都是雜碎
作者: SV650 2024-12-17 08:21:00
我要殺死丁力那個雜碎~~~
作者:
kyhkyh (丼振éˆè—)
2024-12-17 09:26:00我一秒鐘幾十萬上下,會跟你們去吃雜碎麵?
作者:
NTUST (國立臺ç£ç§‘技大å¸)
2024-12-17 12:12:00終於我發現川島芳子是個傻子 我沒理他就走出來了
作者: holybless (D.) 2024-12-17 12:38:00
被告錢文迪藐視法庭 以及用一隻黏著口香糖的臭鞋襲擊本席 本席判他入獄一個月 立刻執行
作者: uam (my attitude) 2024-12-18 13:04:00
雜碎中的霸主 還是雜碎
雜什麼雜,雜你馬的,你這傻瓜有什麼資格說我雜碎,是啊,我是雜,你有得雜嗎?
公然汙辱就罰罰錢,騙人不懂法律喔?小叔不是神經病嗎?說的話這麼正常?對不起我忘記了
作者:
zxcc79 2024-12-29 22:13:00欸 有塊屎 欸 有塊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