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准假後發現事由與事實有出入

作者: frenchkitty (frenchkitty)   2016-12-26 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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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tsu999   2016-12-26 16:47:00
都準假了,要改成曠職也太凹了吧?主管真的拉不下臉的話,就增設請假(某員工)條款來限制看看吧
作者: dada90270 (DADA)   2016-12-26 19:53:00
對方真白目...去國外工作,拿機票呼攏也看不出來是工作還是去玩吧,擺明擺顯;主管任由員工短期內請長假也是有很大的問題,你說一年內出去玩個4次都還合理短期內連續請長假,不約談該員主管也是有責任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6-12-26 20:40:00
要玩硬的可以用員工以詐騙方式謀取自身利益 記過處分並撤回當初准假許可 ~~
作者: kuter (卡特)   2016-12-26 23:51:00
虛偽表示蠻嚴重的吧
作者: fanster (阿都都拳)   2015-01-28 02:45:00
原來貴公司,可以容忍員工任意放話,放長假也不痛不癢,那被搞也是剛好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6-12-27 10:41:00
約談 做好紀錄 約定改善事項再犯就資遣這種明知故犯的人會影響到其他員工 越早處理越好
作者: ketsu999   2016-12-27 15:50:00
先讓他請事假到上限吧!反正請事假又不用付薪水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2-27 20:34:00
去勞工局就去勞工局,他好像覺得自己的行為沒有錯!!!!!而且新的一年又開始,他又有14天可以再請了,如果不處理對於你們的管理會有問題去勞工局就去勞工局,他好像覺得自己的行為沒有錯!!!!!而且新的一年又開始,他又有14天可以再請了,如果不處理對於你們的管理會有問題曠職的情況一定要開警告單,至少以後才有一個依據重複推文了,麻煩再幫我刪除。不好意思
作者: sachiho (Sachiho)   2016-12-27 20:45:00
請假既然核准建議不要改單,但對於欺騙行為可以經過人評會做出懲處。最好管理規則寫明包括員工兼職是否需要事先核准。
作者: kuter (卡特)   2016-12-28 07:39:00
給懲處+1
作者: ying78331 (翎)   2016-12-28 17:41:00
這樣應該能算上班態度不佳去查有哪些情況可以資遣員工是員工自己本身問題不用給資遣費的
作者: vodkalime (新鮮的迷思)   2016-12-28 19:53:00
蠻瞎的,先默默低調蒐集好資料,不然到時被反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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