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工作倦怠的員工可以勞基法11條資遣嗎?

作者: sadormad (sadoramd)   2018-04-26 16:54:37
真的很抱歉,我們因為是規模很小的小公司(員工5人+負責人,其他都是兼職),所以老闆
總是兼撞鐘,人資相關問題都是自己花時間摸索;這次因為時效性問題,所以想詢問一些
問題,希望資深的人資們不要生氣要我爬文,我已經努力爬過了,希望能幫幫忙解惑。
因為這一年來一位工作七年的資深員工實在倦怠得很嚴重,三年前因情傷有憂慮症傾向,
但我們總是想幫助他,讓他在工作中能走出來;但這一年來,越發嚴重,雖然沒出大
紕漏,但也沒有任何績效和產能,同事還得分擔他情緒低落時的工作量;我們於情念在
長久相處,所以若同事間沒反應,我們也不介入;但他的情緒陰晴問題總是影響整個
公司氣氛,大家假日都不排休上班,就他一人排休,總覺得這樣不公平的狀態下去,
士氣一定大傷。
若他真的覺得這工作太疲乏,我們也希望他能找到更適合環境,但跟他聊過後,他卻覺得
這工作不錯,也沒打算換工作,如何完美處理好這樣的關係,漂亮轉身,需要大家幫忙
和指點。
員工狀況:
* 100/12到職;公司曾提供約三萬元以上的個人外部訓練課程。
* 以他的狀況,可以以勞基法11條不能勝任為由資遣嗎?
* 考核紀錄/降職:因為公司規模小,並沒有使用。
* 減薪:曾實行,但他不在意;可能覺得夠用。
雇主資遣流程這樣是否正確?
1. 資遣通知: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 謀職假:三十天內,提供每星期不超過二日工作時間內外出謀職,工資照給。
3. 使用勞動部資遣費試算表計算:平均工資表示底薪嗎?
(因為我們全薪還要加上頗高的營運獎金,是否要加上獎金部分?)
4. 資遣通報:資遣日十天前通報勞動部。
5. 雇主是否一定要提供 "非志願離職書"? 對雇主部分是否會有任何不良紀錄?
先謝謝大家的幫忙! 謝謝!
作者: vicky0516 (小眼睛要變身!!)   2018-04-26 19:30:00
你要什麼資遣原因都行,只要錢跟假還有預告什麼都有給他就可以!一定要提供非自願離職啊!不是大規模也有事前通報沒啥影響的!
作者: azukitw (◎ ω ◎)   2018-04-26 22:50:00
勞基法11條不能勝任標準很嚴格,建議不要輕易用這條否則後續勞資爭議難免假日排休或是加班不能強迫,可改以獎金激勵有上班同仁
作者: h4g4u3y7   2018-04-27 00:30:00
勞基法第二條有定義何謂工資與平均工資。究您說的營運獎金是否屬於工資,一般以因工作所獲之報酬及經常性給付為判斷,故不確定文中您謂的營運獎金是否屬名目獎金,實為工資。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8-04-27 00:51:00
怎麼不談一下 調閱出勤表 如果正常就有可能需要一點長假調整,貴司我猜沒有這種制度吧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18-04-28 12:52:00
如果她還想要這工作,就先釘她的工作表現,老闆同事沒人想當壞人那怎麼行。如果用力釘表現就起來了,自然也沒有資遣的問題了。如果用力釘她受不了,自然願意離開。現在大家都溫和容忍她輕鬆工作,要我當然也不走。資遣她願意那給錢就可以,要是她強烈不願意,那其實條件很嚴,建議不要輕易嘗試。一不小心她不用出勤只要去打官司,貴司還要每天付薪水。
作者: lovelyu (小愛)   2018-04-30 13:00:00
做好勸導與改善紀錄請她簽名 若無達到改善目標即可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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