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抱歉,我們因為是規模很小的小公司(員工5人+負責人,其他都是兼職),所以老闆
總是兼撞鐘,人資相關問題都是自己花時間摸索;這次因為時效性問題,所以想詢問一些
問題,希望資深的人資們不要生氣要我爬文,我已經努力爬過了,希望能幫幫忙解惑。
因為這一年來一位工作七年的資深員工實在倦怠得很嚴重,三年前因情傷有憂慮症傾向,
但我們總是想幫助他,讓他在工作中能走出來;但這一年來,越發嚴重,雖然沒出大
紕漏,但也沒有任何績效和產能,同事還得分擔他情緒低落時的工作量;我們於情念在
長久相處,所以若同事間沒反應,我們也不介入;但他的情緒陰晴問題總是影響整個
公司氣氛,大家假日都不排休上班,就他一人排休,總覺得這樣不公平的狀態下去,
士氣一定大傷。
若他真的覺得這工作太疲乏,我們也希望他能找到更適合環境,但跟他聊過後,他卻覺得
這工作不錯,也沒打算換工作,如何完美處理好這樣的關係,漂亮轉身,需要大家幫忙
和指點。
員工狀況:
* 100/12到職;公司曾提供約三萬元以上的個人外部訓練課程。
* 以他的狀況,可以以勞基法11條不能勝任為由資遣嗎?
* 考核紀錄/降職:因為公司規模小,並沒有使用。
* 減薪:曾實行,但他不在意;可能覺得夠用。
雇主資遣流程這樣是否正確?
1. 資遣通知: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2. 謀職假:三十天內,提供每星期不超過二日工作時間內外出謀職,工資照給。
3. 使用勞動部資遣費試算表計算:平均工資表示底薪嗎?
(因為我們全薪還要加上頗高的營運獎金,是否要加上獎金部分?)
4. 資遣通報:資遣日十天前通報勞動部。
5. 雇主是否一定要提供 "非志願離職書"? 對雇主部分是否會有任何不良紀錄?
先謝謝大家的幫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