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n0110 (SoRa&Sky 麻)
2018-09-05 22:52:12我們公司有位員工
病假(未住院)已經請超過30天
事假也已經請超過14天
特休也已經請完了
請問他如果繼續請假公司可以拒絕嗎?
或者公司可以認定為曠工嗎?
作者:
sin0110 (SoRa&Sky 麻)
2018-09-06 00:46:00所以只要公司規則這樣訂定的話,就沒有違法嗎
還是請病假的話,未痊癒者可以留職停薪,但若是事假雇主是有准駁權不准假仍未到班就能視為曠職但還是要看他是什麼假,如果是婚假、喪假又是另外的了
作者:
sin0110 (SoRa&Sky 麻)
2018-09-06 00:57:00這名員工顯然不想留職停薪畢竟一個月上幾天班,六日還是有薪水完全拿他沒轍
病假如果沒證明,事假不准的話,並視為曠職,連續曠職三日就可以終止契約
作者:
sin0110 (SoRa&Sky 麻)
2018-09-06 07:35:00病假有證明的話呢?
作者:
kshsbug (只記得無敵鐵牛)
2018-09-06 09:43:00如果病假30天已經用完 之後再請跨假日的連續病假假日期間可以併入請假期間計算 即可不給薪
作者:
sin0110 (SoRa&Sky 麻)
2018-09-07 08:06:00這名員工都不是曠工,而是斷斷續續的請病假、事假,而且完全按照公司的請假手續
作者:
Eileenso (當時 朱 顏 明 艷)
2018-09-08 15:44:00超過後,問他要不要留職停薪,不然已無假可准,只能用曠職了假如果貴公司年終給的還不錯的話,記得別給他,這樣應該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