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預告工資納入資遣費用試用期打折問題

作者: soniachou (咪咪將)   2022-01-10 12:56:18
請問新公司在報到前才提出試用期薪資打折(未寫入契約),且是已辦理好前公司的離職手續,新公司才提出,這樣新雇主是否有問題啊?可以追溯嗎?
外商年薪制,若前三個月試用期是打折,
這樣年薪算法是怎麼算才是對的呢?
假設是100萬年薪
1~3個月 是100/12*0.7
4~12個月是(100-前三個月總數)/9嗎?
另外資遣費公司若說優於勞基法給足一個月,那假設1/1~1/10是預告的10天,但在給足一個月的資遣費內卻被計入預告的10天,這樣是對的嗎?
我以為是1/1~1/10還是算一月份工資
給足一個月資遣費就是單純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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