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不當飼養檢舉>經驗分享與建議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9-05-15 00:31:06
目前在台灣幾乎每週都會有許多不當飼養的檢舉案件發生,被檢舉對象包含私人住家、寵
物店、觀光農場、部落格FB、甚至網拍等。協會這幾年來也發現許多檢舉人並不清楚有關
動物保護的檢舉制度與法規,因而發生了不少問題,而這些問題包含了檢舉人的舉證、檢
舉效度、資訊正確率以及檢舉人自我保護等等,尤其是檢舉人自我保護這一項,通常各位
兔友在義憤填膺之下往往會一時不察而做出不利於自己的行為(尤其是網路行為),因此特
別在此提出來跟各位兔友分享並做為參考建議。
一、檢舉之前:
在您準備提出檢舉或在網路上發表不平之鳴前,請務必確認被檢舉一方已經明確違反動物
保護法或已經有絕對明確的事證。所謂不當飼養與照顧不周的定義,必須建立在被社會大
眾認同的感受,而非以飼養者(兔友)的角度來思考。例如曾有檢舉人提出虐待動物與不給
正確飲食的檢舉,後經查明原來這位檢舉人認為只有某幾個品牌的進口飼料才是唯一正確
飼料,而被檢舉人僅使用一般肉兔飼料因而提出檢舉。其實類似這樣的無效檢舉案例其實
非常多,其他如沒給恆溫空調、未使用木削砂、住電鍍狗籠等等,這些其實都屬於飼養人
的「自由選擇」範圍,這些理由大部分都是無法被主管機關與司法機關所受理的。
二、常見的無效檢舉、烏龍檢舉案例:
1. 沒看見飼料:飼養寵物兔沒看見飼料是不構成檢舉要素的,因為若被檢舉人是以每日
早晚各一餐(每餐一湯匙)的方式飼養,那麼大部分時間內兔兔的食盆的確是不會有飼料的
,除非檢舉人有連續錄影或其他證據,不然用沒看見飼料來當檢舉要素是不構成檢舉要件
的。
2. 飲水器是空的:有放置飲水器就代表被檢舉人有給予寵物飲水,飲水器空置狀態有可
能是剛好喝完又尚未到補水時間,這時民眾應該直接提醒飼主加水即可。另有部分案例顯
示有的飼主是擔心飲水照到日光而變質(兔籠在騎樓),所以會有固定給水時間,這部分需
要檢舉人先問清楚,以免造成誤會。
3. 戶外曝曬:關於這點,請檢舉人先確定所位的曝曬行為是有連續多日的紀錄,有時候
只是飼主剛洗清完環境讓兔兔曬太陽,或是家中正在消毒或其他因素而暫放在戶外。
4. 兔子好髒:骯髒的兔子不一定不快樂,過去有好幾個案例都是兔子放養在自家騎樓,
兔兔好動又愛鑽小縫隙所以玩的全身髒兮兮,經訪談後發現飼主本身對兔子非常好,基本
上可以養到自由放養的飼主通常不會太差,只是髒了些。即時的詢問與訪談可以避免這部
分的誤會。
5. 匿名檢舉:不俱名或隱藏個人資料的檢舉通常不會被受理,因為檢舉人必須對檢舉事
件負責。若受理不俱名或隱藏各資的案件,則申訴管道很容易成為商業競爭的打手或變成
報復工具。實際案例上協會也曾多次發現匿名的檢舉案件其實是有心人欲用此管道來打擊
或報復特定對象。
6. 不實、誇大的檢舉:部分檢舉人為了強化事件的嚴重性,很容易將案情描述誇大且異
常嚴重,例如正在換毛中的兔子或剛剃毛完正在長毛(兔子毛是不規則亂長)的兔子,被檢
舉人形容成全身皮膚病即將死亡。
7. 目標不明確的檢舉:只願意告知地區與範圍或只給模糊的陳述,卻不願意對檢舉目標
提出確切地址,這會讓受理單位無從稽查與報案。協會志工不可能都是當地人,也不可能
光憑一個模糊的資訊就查出地址電話,因此適當的提供目標確切地址,是有其必要的喔。
8. 強制要求進度:部分檢舉人在提出檢舉後,會幾乎每天打電話來詢問進度甚至要求受
理單位逐日回報進度等等,但有時候案件會依照情節嚴重性以及檢舉人所提供的資訊量,
通盤考量人力、時間以及主管機關回應等等,才會在適當的時機提出糾舉或稽查(不可能
立即)。當然,適度的關心案件進度甚至願意參與協助稽查,還是非常歡迎的。
9. 種族或族群歧視:有部份兔友因社會環境因素而有不自覺的歧視觀念存在,不能接受
特地族群的飼養行為(例如外籍勞工、原住民、新住民等等),總會認為該族群一定會不當
對待寵物,其實這是一種非常差勁的自我優越觀。大多數因族群排斥而提出的檢舉幾乎都
伴隨著相當程度的誣賴與捏造。曾有人只因為不喜歡外勞飼養,因此在通報書與刊登上硬
是寫成「要被吃掉而要大家去關懷」,這樣其實是非常不妥的。
不能因族群歧視而隨意捏造檢舉
10.其他:
全文請見: https://tinyurl.com/y5xhvh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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