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edo (鷲嶺之魂)
2021-03-31 10:14:01*.經指正
原來板規原文
3-12.販售新購入或中獎(購入、物品入手日+15)十五天內之物品(含贈品)與未拆品者
(另RMA、電腦相關電源線材、訊號線材、獎品、贈品未拆封可售)
更改為
3-12.販售新品或中獎(含購入、物品入手日+15)十六天內之物品(含贈品)與
新品未拆者(另RMA、電腦相關線材、訊號線材、獎品、贈品未拆封可售)
另國外線上購入一樣以前列入手時間計,不算原始線上購買時間。
售物是購入日+16方可售出
這是板規本身規定有誤,公告之。